招标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溪区酿酒专用粮物流产业园项目-幕墙、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718.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8.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燕女士187837539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幕墙工程:包括二次深化设计(设计图纸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单位出具,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二次深化设计成果的审核工作);门窗工程:本项目所有塑钢窗安装、门(含挡粮门、保温密闭门、粮情检查门预留预埋及附属构件安装,除有防火要求的防火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单以及设计图纸内相应内容;栏杆及扶手、玻璃栏板、检修钢爬梯及附属构件、轻钢雨棚、玻璃雨棚、轻钢玻璃顶棚(车道出口顶棚,含二次设计);含所有人、机、材等。(具体界面划分详见附件)

(二)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四)工期要求:40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20%的预付款,设备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至50%的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节能保温验收报告等)移交至甲方后支付至70%的工程进度款,第三方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9%增值税发票,差额部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7181550.13元,以业主审计金额下浮 8%作为招标限价(投标人报价≥ 8%为有效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招标价格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的结算金额同比例(中标下浮比例)下浮。

(九)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记录。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业绩要求: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幕墙工程业绩至少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和措施)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措施保障。

(五)项目主要人员组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附近6个月社保,新进员工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六)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七)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4楼市场合约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现场缴纳200元报名费,可提供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报名时提交附件2报名表。

(四)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4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40000.00 元(大写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至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8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二)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10%的现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40000.00元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截止日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不接受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31130032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 未尽事宜以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人:燕女士 联系电话:18783753935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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