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
项目名称: | 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000 |
采购品目: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服务要求1、中药饮片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相关标准;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2、具有中药饮片经营相关资质,有中药饮片及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经营范围,通过GSP专项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配备足够库存饮片,接到医院处方时,能够及时调剂、代煎、准确及时配送,饮片代煎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包装材料须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的有关规定;代煎水质需达到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中药饮片代配、代煎配送服务;5、有定期随访、各种原因退换药制度和服务;有自己的售后服务团队,能够处理患者的日常咨询和投诉;有应急配送方案及配送流程保障。6、配合医院药品管理工作需要,及时提供饮片检测报告、特殊药品经营许可等相关报告及文件,为医院解决实际情况、配合医院处理突发情况等;7、必须满足医院饮片配送及代煎配送的需求,不论供货规模均应保证按时按量配送,并对所供应的药品质量、代煎质量、配送服务质量负责;8、中标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自配队伍车辆不得少于6台,委托第三方配送须由招标单位同意;9、代煎、代配处方传输流转必须符合院方信息化安全要求。所有代煎、代配处方必须经过院方统一的平台接入数据传输,接受院方监管。开发标准信息接口接入院方系统,开发费用由中标方承担。10、在深圳市三级公立医院有开展相关中药代煎、代配业务成功案例,与我院有开展代煎委托服务及同类业务运营经验。11、配送时效必须满足:11.1 深圳市内:(1)代煎汤剂交付时间:11:00前发送的处方,于次日12:00前送到采购单位提供的地址;11:00后发送的处方,于次日22:00前送到采购单位提供的地址。(2)中药饮片交付时间:12:00前发送的处方,于次天12:00前送到采购单位提供的地址; 12:00后发送的处方,于次日22:00前送到采购单位提供的地址。 深圳市内免费配送。11.2 广东省内深圳市外东莞市凤岗镇、塘厦镇内:24小时内送达且免配送服务费;11.3 广东省内(深圳市、东莞市凤岗镇、塘厦镇除外):48小时内送达,快递费顺丰到付;11.4 广东省外(不包含境外)只配送中药饮片处方,不代煎汤剂:72小时内送达,快递费顺丰到付。11.5 如有特殊交付要求或急送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投标人须在12小时内送达。12、投标企业在深圳市内有中药饮片配送及代煎配送服务场所或规划(提供服务经营场所证明),能及时响应代煎药品配送需要。 13、投标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及合作单位履约情况反馈证明。 |
联系人: | 张法 |
联系电话: | 13612924496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12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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