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jt-cg-21-048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元莎莎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嘉鑫022-8556863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4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YYJT-CG-21-048)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目前使用用友NC633系统,供应链方面使用OMC物资管理系统。计划在现有两个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在NC体系内进行开发,通过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等业务模块,完成物资收发存业务管理和存货成本的核算,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嘉鑫、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口(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YYJT-CG-21-04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目前使用用友NC633系统,供应链方面使用OMC物资管理系统。计划在现有两个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在NC体系内进行开发,通过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等业务模块,完成物资收发存业务管理和存货成本的核算,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二)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为3个月,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开发结束后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质保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00分到2021年9月22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嘉鑫、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口(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元莎莎
(二)联系电话:022-85568579
(三)邮箱: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嘉鑫、刘冰
邮箱:
联系方式:022-85568630/8556862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元莎莎
电话:022-8556857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A426室
联系人:刘嘉鑫、刘冰
电话: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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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目前使用用友NC633系统,供应链方面使用OMC物资管理系统。计划在现有两个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在NC体系内进行开发,通过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等业务模块,完成物资收发存业务管理和存货成本的核算,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1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嘉鑫、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口(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NC与OMC系统接口程序软件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YYJT-CG-21-04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目前使用用友NC633系统,供应链方面使用OMC物资管理系统。计划在现有两个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在NC体系内进行开发,通过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等业务模块,完成物资收发存业务管理和存货成本的核算,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二)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为3个月,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开发结束后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质保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9时00分到2021年9月22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嘉鑫、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口(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月24日14时0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及投资评审中心开标室(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元莎莎
(二)联系电话:022-85568579
(三)邮箱: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嘉鑫、刘冰
邮箱:
联系方式:022-85568630/85568629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元莎莎
电话:022-8556857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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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A426室
联系人:刘嘉鑫、刘冰
电话: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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