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2520220000220
预算金额300.45万元
招标公司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柏森0830-88191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2000220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78309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联系方式:0830-8819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森
电话:0830-8819108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招标文件(2022091601).pdf 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招标文件(2022091601).pdf 评审资料.pdf 评审资料.pdf
招标编号:N5105252022000220
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4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
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52022000220
项目名称:四川古蔺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4,595.9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
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0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
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
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
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
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
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
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
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
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
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
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
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
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
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
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
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
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
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
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文
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苗族街47号
联系方式:0830-789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联系方式:0830-8819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森
电话:0830-8819108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9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预算金额:3,004,595.92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004,595.92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4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7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账户信息在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退还条件: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采购人处以非现金形式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退还方式:原递交方式退还。退还时间: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每日计息,由采购人承担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利息。不予退还情形:1、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人书面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2、未履行项目合同所规定义务的;3、发生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况的。 | ||
8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8819108。 |
9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8819108。 |
10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830-8819108。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
11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8819108。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
12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0-8819108。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邮编:646000。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提出时间: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3)对评审过程和评标结果的质疑提出时间:结果公告有效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逾期提出的质疑,有权予以拒绝。 |
13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830-7203041;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地址:古蔺县财政局;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14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16 | 其他说明(如涉及) |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边穷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2、凡涉及如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等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关材料。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投标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注:招标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7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18 | 政采贷政策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19 | 招标代理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3900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应含此费。 |
20 | 疫情防控要求(实质性要求) | 1.到场人数: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到场人数,投标人投标到场人员原则上仅限1人(投标代表或法人代表)。2.所有到场人员请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自行配备相应的防控物资(如口罩等)。到场后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试、如实填写《参加开评标活动人员健康情况承诺书》,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未填写或未佩戴口罩、体温过高、拒不配合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进场,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外来人员需遵守当地疾控中心发布的防疫防控要求,自觉接受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疫情排查措施。开标完成后应尽快离开开评标场地,不得聚集、逗留。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古蔺县马嘶苗族乡人民政府。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供应
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2 | 技术指标24% | 24分 | 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最低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4分。带‘▲’的参数为重点要求,每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共计10条);非‘▲’参数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05分,扣完为止。注: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无法佐证的,则视为负偏离;未作明确要求的在技术响应表中响应即可,但投标人必须如实响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30% | 1、对本项目货物部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协调机制;②采购及运输方案;③安装方案;④工期及质量保障措施;⑤设备及人员配置;⑥技术培训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2、对本项目货物安装前准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及资源配置计划;②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③安全保证及环保文明措施;④应急预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无错误内容的得12分;每项内容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共同评分因素 | |
4 | 售后服务9% | 9分 | 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组织机构配置;②响应时间及应急处理方案、③售后服务流程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内容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是指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实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共同评分因素 |
项目实 |
施方案 |
30 |
分 |
5 | 产品信誉6% | 6分 | 1、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认证范围必须为与本项目采购产品相关或包含板式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销售等)2、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认证范围必须为与本项目采购产品相关或包含板式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销售等)3、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认证范围必须为与本项目采购产品相关或包含板式家具、金属家具的设计、销售等)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6 |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1% | 1分 | 投标人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共1分。注: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投标人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 | 共同评分因素 |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
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定标程序(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故本项目不适用本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
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
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参考模板)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货物品名一、 | 规格型号合同货物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
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
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
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
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
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
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
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
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
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
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
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
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
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
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
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编号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见证方(印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公开招标
开评标资料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
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供应商5 | |||||||||
供应商6供应商7供应商1供应商2 | 四川汉宝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祥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四川金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祥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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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符合性审查报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古菌苗家手工茶传承示范基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N51052520220000220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四川金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信佳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红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未提供齐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四川创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未提供齐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四川红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未提供齐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原因未提供齐强制节能认证证书2三家是/否是√否评标小组组长(签字):/评标小组成员(签字):日期:2022年10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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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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