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金额
4718.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111-05-01-031351
预算金额4718.67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工136997117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标段一)
招标单位庄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衅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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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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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年9月
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一)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投批〔2022〕118 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 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现对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一)进行施工总 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一)
项目代码:2020-440111-05-01-031351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746469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头陂帽峰路 16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13699711748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甘棠村文坡路 8 号甘棠商业大厦 8 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监督电话:020-8386577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48 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古庙景区蟾蜍石至华坑村出入口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全长约 3.46 公里的森林防火道路提升改造(含起点段 约 300m 现状道路拓宽改造);新建护林站 1 座,主要为管理用房包含值班室、卫生间、消防检查门岗等;新建消防演练场一个,面积 1269 平方米;新建 2 座 150 立方米矩形 消防蓄水池。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2 个标段,本项目为标段一。
2、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全长约 3.46 公里的森林防火道路提升 改造(含起点段约 300m 现状道路拓宽改造);新建消防演练场一个,面积 1269 平方米;排水管最大管径为 d1000(mm)。建设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 通工程、电力管道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本标 段不包括消防设施工程和建筑工程(管理用房)的内容。
3、最高投标限价:47186747.58 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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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0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0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站。
6、特别说明
6.1 招标人同期组织:①帽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一);②帽 峰山景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段二),共 2 个标段的招标工作。
6.2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 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招标项目,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招标项目投标的,各 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 2 个招标项 目须分别填报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2 个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 下:
(1)若 2 个招标项目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 选人或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 后面项目投标和评审。其余项目经评审如其排名第一名的,则由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 2 个招标项目同时开标、评标,则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 后顺序依次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于一个项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 一,则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不同项 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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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投标人成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 弃剩余所有项目的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中标候选 人,以此类推。
(3)若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 的,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 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 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 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 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 标。
(4)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 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 招标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5)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 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 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 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 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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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 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 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即 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 工总承包的施工部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 工验收证明文件、相关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 含补充合同)为准(若施工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须以联合体协议书认定的施工任务为 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2)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的业绩工程内容(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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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 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 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4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4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 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 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 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 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 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内上 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 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6469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头陂帽峰路 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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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 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login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 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 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 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 年内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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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 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 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 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 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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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 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 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 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 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 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 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 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 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 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 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 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 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 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 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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