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0030600432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JZ-20200306004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九星本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警大队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306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液晶显示屏 液晶显示器 见附件 4 29100
2 视频线 无线电报接收设备 见附表 5 585
3 大屏支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4 3900
4 AVAC解码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1 10496
5 室内全景球形摄像机(含电源、护罩、云台) 通用摄像机 见附件 1 888
6 液晶显示屏 液晶显示器 见附件 6 43650
7 视频线 无线电报接收设备 见附件 7 1043
8 大屏支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6 5850
9 SVAC解码器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1 10496
10 室内全景球形摄像机(含电源、护罩、云台) 通用摄像机 见附件 1 888
11 执法记录仪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见附件 5 7495
12 执法记录仪配件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5 740
13 采集工作站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1 7975
14 移动执法单兵(含无线单兵摄像机)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10 79900
15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终端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2 99996
16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终端摄像机 通用摄像机 见附件 2 15996
17 全向麦克风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2 5956
18 公安三四级专网网络交换机 其他网络设备 见附件 2 9980
19 光模块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4 1024
20 公安三四级专网网络交换机 其他网络设备 见附件 2 19992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4307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零柒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液晶显示屏

海康威视

DS-D2A461LU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275

4/块

29100

视频线

海康威视

定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7

5/条

585

大屏支架

海康威视

定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75

4/单元

3900

SVAC解码器

海康威视

DS-6908UD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496

1/台

10496

室内全景球型摄像机(含电源、护罩、云台)

海康威视

DS-2PT3326IZ-D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88

1/台

888

液晶显示屏

海康威视

DS-D2A461LU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275

6/块

43650

视频线

海康威视

定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9

7/条

1043

大屏支架

海康威视

定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75

6/单元

5850

SVAC解码器

海康威视

DS-6908UD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496

1/台

10496

室内全景球型摄像机(含电源、护罩、云台)

海康威视

DS-2PT3326IZ-D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88

1/台

888

执法记录仪

海康威视

DSJ-HIKN1A1/32G/GLE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99

5/台

7495

执法记录仪配件

海康威视

DS-MH1411-N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8

5/台

740

采集工作站

海康威视

ZCS-HK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975

1/台

7975

移动执法单兵

海康威视

DS-MDT001/GLE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990

10/台

79900

单兵无线摄像机

海康威视

DS-MH611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

10/台

0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终端

苏州科达

H700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998

2/台

99996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终端摄像机

苏州科达

MOON50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98

2/台

15996

全向麦克风

苏州科达

TrueVoc 300D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78

2/台

5956

公安三四级网光纤链路

电信

满足天网标准

/

4990

2/对

9980

光模块

昱浩

定制

深圳市昱浩科技有限公司

256

4/个

1024

公安三四级专网网络交换机

华三

S5500V2-34S-EI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996

2/台

19992

公安专网计算机终端

联想

/

联想

5497

2/台

10994

视频专网光纤链路

电信

满足天网标准

/

4895

2/对

9790

视频专网网络交换机

华三

S5120V2-28P-LI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3215

2/台

6430

网线

秋叶原

超五类网线

秋叶原

1996

1/批

1996

电源线、插板

/

定制

/

0

1/批

0

视频专网计算机终端

微星

i71070-8G/8G/128G+1T

微星

6996

4/台

27984

设备机柜

得标

12U 700*550*450

得标

998

2/个

1996

警用对讲机

全灵通

Q15

全灵通

778

20/个

15560

包合计

/

/

/

/

/

4307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30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30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91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5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余款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湖南九星本源科技有限公司:6622007880190000065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产品整体质保期要求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5.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3.5.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且服务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五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1105房
法定代理人: 漆曙光 法定代理人: 张超
委托代理人: 王腾 委托代理人: 张超
电话: 0731-89908770 电话: 0731-82735009
传真: 0731-89908776 传真: 0731-82735009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2.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9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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