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gk[tp]2018002-1
预算金额48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邱金生
公告正文
2018年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月10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GK[TP]2018002-1的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O型抗体固相竞争ELISA试剂盒 2 国内 2000 4000 兰兽研 96孔/板×3块
1 1-2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可拆分板预分装核酸提取试剂盒 10 国内 1140 11400 世纪元亨 100头份/盒
1 1-3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FMDA/O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20 国内 1250 25000 成都微瑞 50份/盒
1 1-4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CS/PRRS/PRV/CRV/CDV/CPV/PPR型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30 国内 600 18000 成都微瑞 50份/盒
1 1-5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PCV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10 国内 750 7500 成都微瑞 50份/盒
1 1-6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电泳法检测PRRS/HP-PRRS/FMD通用/Asia-I型/BVDV/牛冠状病毒/牛副流感病毒/ 5 国内 300 15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7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FAM荧光基团检测PRRS/HP-PRRS/ HP-PRRS JXA1-R株/PRRS 美洲株/P 5 国内 3000 150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8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电泳法检测PRV/PRV gE/PPV/PCV/猪流行性腹泻病毒/非洲猪瘟/JEV/BB/牛疱疹病毒 5 国内 100 5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9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FAM荧光基团检测PRV/PRV gE/PPV/PCV1/PCV2/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轮状病毒/猪 5 国内 2800 140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10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猪瘟兔化弱毒疫苗与猪瘟野毒株双重核酸检测,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美洲型经典株与高致病性变异株双重实 5 国内 5200 260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11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猪圆环病毒1型和2型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5 国内 300 1500 世纪元亨 50份/盒
1 1-12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轮状病毒三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5 国内 6000 30000 世纪元亨 50头份/盒
1 1-13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口蹄疫病毒NS抗体/弓形虫/狂犬病(定性/定量)/动物包虫/犬细粒棘球绦虫ELISA试剂盒 10 进口 300 3000 世纪元亨 96头份/盒
1 1-14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布病试管凝集诊断试剂(含阴阳性血清) 10 国内 600 6000 青岛立见 50头份/5ml/瓶
1 1-15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PPR竞争ELISA 5 国内 7500 37500 青岛立见 480次/盒
1 1-16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PPR套式PCR 5 国内 4000 20000 青岛立见 50头份/盒
1 1-17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PPRsybergreenPCR 5 国内 500 2500 青岛立见 50头份/盒
1 1-18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过滤柱型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 5 国内 1900 9500 世纪元亨 100头份/盒
1 1-19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口蹄疫A/O/C/AsiaI型抗体检测阻断快速ELISA试剂盒 5 国内 1800 9000 兰兽研 96T×1块
1 1-20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一步法液相阻断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 2 国内 3500 7000 兰兽研 96T×10块
1 1-21 无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LB-ELISA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 2 国内 2400 4800 兰兽研 96T×10块
合计: 253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叁仟柒佰元整元(¥253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成交供应商在5个日历日内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3交付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1-1:O型抗体固相竞争ELISA试剂盒 1.试剂用途:O型抗体固相竞争ELISA试剂盒检测牛、羊、猪等偶蹄动物血清中口蹄疫O型抗体 2.规格:96孔/板×3块 3.保存条件:所有试剂保存于2~8℃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待检血清样本与O型酶标抗体竞争结合O型口蹄疫病毒抗原位点。将待检抗体按2倍梯度稀释后加入到相应的固相抗原孔中,随之给对应孔中加入O型口蹄疫酶标竞争单抗进行孵育。当待检标本中抗体量越多,结合在固相上酶标板上的酶标抗体愈少,阳性反应呈色浅于阴性反应。 6.操作过程:将稀释板整体平移至包被反应板中,每孔50μL;随后给所有反应孔加50μL,标抗体工作液,轻轻震荡,37℃30分钟。洗涤3~5次,每孔加底物溶液50μL,于37℃5~10分钟后每孔加50μL终止液。当稀释血清移至反应板后,再加入等量的酶标抗体工作液,此时血清的稀释度加倍,被检血清从1:8~1:1024,由于阳性对照血清已经预先做了1:8倍稀释,则变为1:32~1:4096。 7.成立条件:竞争抗体对照至少2个孔的OD450nm值在0.9~2.5范围内;阴性对照血清抗体效价应<1:8;阳性对照抗体效价应在1:1024±1个滴度范围内。 8.结果判定:以竞争单抗对照平均OD450nm值的60%为临界值,被检血清OD450nm值大于临界值的孔为阴性孔,小于等于临界值的孔为阳性孔。抗体效价大于或等于1:64判为口蹄疫O型抗体阳性;小于或等于1:45判为口蹄疫O型抗体阴性,介于两者之间为可疑。 9.试剂盒要求:浓缩洗液25×稀释,可根据需求进行抗体效价滴度测定检测10/20/40份样品布局 10.配套要求:TMB底物 11.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2:可拆分板预分装核酸提取试剂盒 1.用途:病毒核酸提取 2.规格:100头份/盒 3.试剂要求:可拆分板。 4.试剂原理:磁珠法 5.保存条件:室温保存 6.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3:FMDA/O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1.试剂用途: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口蹄疫病毒O/A型抗体 2.规格:≥50份/盒。 3.保存条件:2~8℃保存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免疫层析法检测;双抗原夹心法捕获被测样本中的病毒抗体 6.操作过程:样品50倍稀释,加80uL到试剂卡中,避光静置15分钟后即可测量结果。 7.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大于等于9个月。 品目号1-4:CS/PRRS/PRV/CRV/CDV/CPV/PPR型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1.试剂用途: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CS/PRRS/gE/gB/CRV/CDV/CPV/PPR抗体 2.规格:≥50份/盒。 3.保存条件:2~8℃保存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免疫层析法检测;双抗原夹心法捕获被测样本中的病毒抗体 6.操作过程:样品50倍稀释,加80uL到试剂卡中,避光静置15分钟后即可测量结果。 1.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大于等于9个月。 品目号1-5:PCV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 1.试剂用途: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口蹄疫病毒O/A型抗体 2.规格:≥50份/盒。 3.保存条件:2~8℃保存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免疫层析法检测;双抗原夹心法捕获被测样本中的病毒抗体 6.操作过程:样品50倍稀释,加80uL到试剂卡中,避光静置15分钟后即可测量结果。 7.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大于等于9个月。 品目号1-6:电泳法检测PRRS/HP-PRRS/FMD通用/Asia-I型/BVDV/牛冠状病毒/牛副流感病毒/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病毒巢式/犬瘟热/犬猫冠状病毒/犬呼肠孤病毒/犬副流感病毒/猫杯状病毒/兔瘟RNA病毒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扩增用试剂(采用反转录、扩增一步法)-20℃保存。 2.试剂盒规格:≥50份/盒。 3.反应程序为:42℃≤45min,95℃≤3min;循环95℃≤30s,50℃≤40s,72℃≤40s,共35次;再72℃延伸10 min。 4.反应体系≥20μL。 5.结果判定:阳性对照出现扩增带、阴性对照无带出现(引物带除外)时,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出现扩增带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6.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7:FAM荧光基团检测PRRS/HP-PRRS/ HP-PRRS JXA1-R株/PRRS 美洲株/PRRS 欧洲株/ PRRS 类NADC-30毒株/ FMD通用/Asia-I型/O型/A型/C型/BVDV/牛冠状病毒/牛副流感病毒/牛合胞体病毒/小反刍兽疫/小反刍兽疫病毒野毒株/狂犬病/犬瘟热/犬猫冠状病毒/犬副流感病毒/猫杯状病毒/哺乳动物呼肠孤病毒/荧光RNA病毒检测试剂盒 1. 无核酸提取试剂。-20℃保存;覆盖全部PRRS/HP-PRRS/HP-PRRS JXA1-R株/PRRS 美洲株/PRRS 欧洲株/ PRRS 类NADC-30毒株/ FMD通用/Asia-I型/O型/A型/C型/BVDV/牛冠状病毒/牛副流感病毒/牛合胞体病毒/小反刍兽疫/小反刍兽疫病毒野毒株/狂犬病/犬瘟热/犬猫冠状病毒/犬副流感病毒/猫杯状病毒/哺乳动物呼肠孤病毒,敏感性达到98%以上,灵敏度与病原分离法接近。 2.规格:≥50份/盒。 3.反应程序:45℃≤15min,95℃≤1min;95℃≤5s,60℃≤35s,在每个循环第二步(60℃≤35s)收集荧光信号,共≤40个循环。(报告基团“FAM”,淬灭基团“None”)。 4.反应体系为≥20μL。 5.结果判定:阳性对照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阴性对照无Ct值并且无特定扩增曲线,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阳性;被检样品30<Ct<37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需重新取样提取RNA,扩增后进行结果判定,如仍是可疑,可判定为阳性;被检样品Ct值≥37时,超过本方法检测灵敏度范围,判定为阴性;对于某些未呈现S型曲线,但本底较高的样品,应为阴性。 6.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8:电泳法检测PRV/PRV gE/PPV/PCV/猪流行性腹泻病毒/非洲猪瘟/JEV/BB/牛疱疹病毒Ⅰ型/炭疽杆菌/弓形虫/钩端螺旋体/犬细小病毒/犬腺病毒/犬腺病毒1型/犬腺病毒2型/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猫疱疹病毒1型/支原体/猪应激基因PCR-RFLP DNA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扩增用试剂-20℃保存; 2.敏感性98%以上,批内及批间差异≤3%。 3.规格:≥50份/盒。 4.反应程序:95℃≤2min;循环95℃≤5s,60℃≤35s,共40次,每次循环的第二步(60℃≤35s)收集荧光信号(报告基团“FAM”,淬灭基团“None”)。 5.反应体系为≥20μL。 6.结果判定:阳性对照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阴性对照无Ct值并且无特定扩增曲线,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布鲁氏杆菌阳性;被检样品30<Ct≤35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需重新取样提取DNA,扩增后进行结果判定,如仍是可疑,则判定为阳性;被检样品Ct值>35时,超过本方法检测灵敏度范围,判定为阴性;对于某些未呈现S型曲线,但本底较高的样品,应为阴性。 7.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9:FAM荧光基团检测PRV/PRV gE/PPV/PCV1/PCV2/猪流行性腹泻病毒/猪轮状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非洲猪瘟/JEV/BB/牛疱疹病毒Ⅰ型/弓形虫/钩端螺旋体/犬细小病毒/犬细小病毒野毒株/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猫疱疹病毒1型/衣原体/荧光PCR DNA病毒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扩增用试剂-20℃保存; 2.适用于检测所有PRV毒株,敏感性98%。批内及批间差异≤3%。 3.规格:≥50份/盒。 4.反应程序:95℃≤2min;循环95℃≤5s,60℃≤35s,共40次,每次循环的第二步(60℃≤35s)收集荧光信号(报告基团“FAM”,淬灭基团“None”)。 5.反应体系为≥20μL。 6.结果判定:阳性对照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阴性对照无Ct值并且无特定扩增曲线,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阳性;被检样品30<Ct<35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需重新取样提取DNA,扩增后进行结果判定,如仍是可疑,则判定为阳性;被检样品Ct值≥35时,超过本方法检测灵敏度范围,判定为阴性;对于某些未呈现S型曲线,但本底较高的样品,应为阴性。 7.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10:猪瘟兔化弱毒疫苗与猪瘟野毒株双重核酸检测,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美洲型经典株与高致病性变异株双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欧洲株与美洲株双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20℃保存; 2.敏感性达到98%以上。批内及批间差异≤3%。 3.规格:≥50份/盒。 4.反应程序:45℃≤15min,95℃≤1min;95℃≤5s,60℃≤35s,在每个循环第二步(60℃≤35s)收集荧光信号,共≤40个循环。 5.反应体系为≥20μL。 6.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11:猪圆环病毒1型和2型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扩增用试剂-20℃保存; 2.敏感性达到98%以上。特异性:特异性达到100%。 3.批内及批间差异≤3%。 4.规格:≥50份/盒。 5.反应程序:95℃≤2min;循环95℃≤5s,60℃≤35s,共40次,每次循环的第二步(60℃≤35s)分别收集荧光信号。CV-2荧光报告基团为FAM,PCV-1为HEX,淬灭基团均为None(如果仪器没有HEX校正过,可暂时用VIC代替)。 6.反应体系为≥20μL。 7.结果判定:阳性对照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阴性对照无Ct值并且无特定扩增曲线,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若FAM荧光信号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PCV-2阳性;被检样品若HEX荧光信号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PCV-1阳性;被检样品30<Ct<37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需重新取样提取DNA,扩增后进行结果判定,如仍是可疑,则判定为阳性;被检样品Ct值≥37时,超过本方法检测灵敏度范围,判定为阴性;对于某些未呈现S型曲线,但本底较高的样品,应为阴性。 8.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12: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猪轮状病毒三重实时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 1.无核酸提取试剂。-20℃保存。 2.内控样本敏感性为100%,综合评价敏感性98%以上。批内及批间差异≤3%。 3.规格:≥50头份/盒。 4.反应程序:设置待检探针,其中PEDV荧光报告基团为FAM,TGEV荧光报告基团为HEX(如果仪器没有HEX校正过,可暂时用VIC代替),PRV-A荧光报告基团为CY5(如果仪器没有CY5校正过,可暂时用LIZ代替),淬灭基团均为None。在荧光PCR仪上进行以下反应:42℃≤5min,95℃≤10s;循环95℃≤5s,60℃≤35s,共40次,在每次循环第二步(60℃≤35s)收集荧光信号。 5.反应体系≥25ul。 6.结果判定:阳性对照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阴性对照无Ct值并且无特定扩增曲线,实验结果成立;被检样品若FAM荧光信号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PEDV阳性;被检样品若HEX荧光信号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TGEV阳性;被检样品若CY5荧光信号Ct值≤30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为PRV-A阳性;被检样品30<Ct<37并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需重新取样提取RNA,扩增后进行结果判定,如仍是可疑,可判定为阳性;被检样品Ct值≥37时,超过本方法检测灵敏度范围,判定为阴性;对于某些未呈现S型曲线,但本底较高的样品,应为阴性。 7.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13:口蹄疫病毒NS抗体/弓形虫/狂犬病(定性/定量)/动物包虫/犬细粒棘球绦虫ELISA试剂盒 1.能够检测所有偶蹄兽动物的口蹄疫病毒非结构蛋白抗体,能够鉴别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免疫与自然感染的鉴别诊断等;检测所有易感动物血清或血浆中的弓形虫IgG抗体;检测犬、猫等哺乳动物血清或血浆中抗狂犬病病毒IgG抗体;检测多种哺乳动物(牛、马、绵羊、山羊、猪等)血清或血浆中的包虫抗体;检测犬细粒棘球绦虫抗体。 2.敏感性、特异性均达到96%以上;批内及批间差均小于3%; 3.规格:96头份/盒; 4.2-8℃条件下保存,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5.结果判定:阴性对照OD450平均值-阳性对照OD450平均值应≥0.6;阳性对照阻断率均≥55%; 6.阻断率(Inh%)的计算:Inh%=(阴性对照孔OD450均值-样品孔OD450值)/ 阴性对照孔OD450均值×100% 7.结果判定: 猪血清样品:被检样品Inh%≥30%,判为FMDV-NS抗体阳性;被检样品20%≤Inh%<30%,判为FMDV-NS抗体可疑;被检样品Inh%<20%,判为FMDV-NS抗体阴性。 牛、羊以及其它动物血清样品: 被检样品Inh%≥40%,判为FMDV-NS抗体阳性;被检样品25%≤Inh%<40%,判为FMDV-NS抗体可疑;被检样品Inh%<25%,判为FMDV-NS抗体阴性。 品目号1-14:布病试管凝集诊断试剂(含阴阳性血清) 1.试剂用途:诊断布鲁氏菌菌柄试管凝集试验用 2.规格:50头份/5ml/瓶 3.保存条件:2~8℃保存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试管凝集 6.操作过程:比浊对照管配制:1:20稀释抗原用等量稀释液稀释(1:40)后,再用稀释液配制成含1:40抗原0%、25%、50%、75%、100%的悬液。血清稀释:被检血清及阴、阳性对照血清都作12.5、25、50、100、200倍稀释。将0.5ml1:20稀释抗原和0.5ml各稀释度血清在小试管(直径约1cm)中分别混合,置37℃温箱中反应24小时后,取出试管,将上清部位与比浊对照管进行浊度比较,读取浊度结果。 7.成立条件:反应试管内浊度接近100%1:40抗原浊度,记录为“—”,表示无反应;接近75%,记录为“+”,表示有接近25%的反应;接近50%,记录为“++”,表示有接近50%的反应;接近25%,记录为“+++”,表示有接近75%的反应;接近0%,记录为“+++”,表示有接近100%的反应。 8.结果判定:牛、鹿、骆驼等大动物血清最终稀释度(是血清稀释度的2倍数)1:100及以上出现“++”反应判定为阳性反应,1:50出现“++”反应判定为可疑反应,否则判为阴性反应。猪、羊、犬等中小动物1:50及以上出现“++”反应判定为阳性反应,1:25出现“++”反应判定为可疑反应,否则判为阴性反应。 9.试剂盒要求:稀释液:0.5%苯酚生理盐水。抗原稀释:布氏菌病试管凝集试验抗原作1:20稀释使用。主要成分为抗原性良好的灭活布鲁氏菌菌体抗原。 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15:PPR竞争ELISA 1.试剂用途:监测羊群中PPRV抗体水平 2.规格:480次/盒 3.保存条件:2-8度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ELISA 6.操作过程:阳性血清,50μL/孔。阴性血清,50μL/孔。2孔稀释液对照,50μL/孔。样品孔中加入稀释液和血清各25μL/孔。37℃60min。洗涤。每孔加单抗(1×),50μL/孔。37℃30min。洗涤。每孔加入底物溶液,50μL/孔。作用10-15min。每孔中加入50μL终止液,终止所有的反应。450nm的波长下测定各孔OD450nm值,计算阻断率。 7.成立条件:PB=100-(样品100)/对照 8.结果判定:阳性对照阻断率(PB)>60,阴性对照阻断率(PB)<40,试验结果有效;否则,应重新进行试验。待检样品阻断率(PB)>50,判为阳性。待检样品阻断率(PB)≤50,判为阴性。 9.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16:PPR套式PCR 1.试剂用途:小反刍抗原检测 2.规格: ≥50头份/盒 3.保存条件:-20°C保存 4.样本要求:扩增用试剂(采用反转录、扩增一步法)-20℃保存 5.试剂原理:拭子、组织、环境样品 6.操作过程:50oC,30min进行反转录;然后94oC,2min进行Taq酶的激活;然后进行35个循环的PCR扩增(扩增条件为94oC,30sec,58oC,30sec,72oC,30sec);最后进行72oC,7min的延伸。 7.成立条件:阳性对照有条带,阴性对照无条带。 8.结果判定:待测样品出现与阳性对照大小一致的扩增条带(大小约为350bp),则结果判为普通RT-PCR阳性,否则结果判为普通RT-PCR阴性。 9.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17:PPRsybergreenPCR 1.试剂用途:小反刍抗原检测 2.规格: ≥50头份/盒 3.保存条件:-20°C保存 4.样本要求:扩增用试剂(采用反转录、扩增一步法)-20℃保存 5.试剂原理:拭子、组织、环境样品 6.操作过程:商业化试剂盒纯化核酸。50oC,30min进行反转录;然后95oC,3min进行Taq酶的激活;然后进行40个循环的PCR扩增(扩增条件为94oC,15sec,60oC1min收集荧光信号,其中报告荧光为FAM,淬灭荧光为TAMRA)。 7.结果判定:阳性对照应出现特异性扩增曲线且Ct值小于35,阴性对照无Ct值且无特异性扩增曲线。如果待测样品的Ct值小于30且有特异性扩增曲线则结果判为强阳性;若Ct值大于30小于等于38且有特异性扩增曲线则判为弱阳性;若Ct值大于38则判为阴性。 8.试剂盒要求:不需提取试剂。 9.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18:过滤柱型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 1.试剂用途:过滤柱型病毒核酸提取试剂盒病毒核酸提取 2.规格:100头份/盒 3.保存条件:室温保存 4.样本要求:200μL血浆,血清,体分泌物或细胞培养物上清液 5.试剂原理:过滤柱吸附核酸。提取出的DNA或RNA可立即用于RT-PCR、PCR、ReaL-timePCR等分子生物实验。不需要苯酚/氯仿提取,也不需要用酒精沉淀 6.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6个月 品目号1-19:口蹄疫A/O/C/AsiaI型抗体检测阻断快速ELISA试剂盒 1.试剂用途:口蹄疫A/O/C/AsiaI型抗体检测阻断快速ELISA试剂盒本品采用酶联免疫阻断法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口蹄疫A/O/C/AsiaI型抗体,适用于评估养殖场口蹄疫疫苗免疫状况。 2.规格:96T×1块 3.保存条件:试剂盒2~8℃存放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包被板上包被口蹄疫重组蛋白,固相阻断方法 6.操作过程:相应的孔分别加入阴性、阳性对照、已稀释样品50μL,加酶结合物50μL,37℃温育30min。洗涤液洗板5次,37℃温育15min。加入显色液A、B各50μL,加入终止液50μL,酶标仪读值(450nm) 7.成立条件:试验成立判断标准:PC<0.2;NC>0.5。 8.结果判定:S/N=(NC-样品)/(NC-PC);如果S/N值<0.45,样品应判定为AsiaI抗体阴性;如果S/N值≥0.45,样品应判定为AsiaI抗体阳性。如果S/N值<0.5,样品应判定为A抗体阴性。如果S/N值≥0.5,样品应判定为A抗体阳性。如果S/N值<0.4,样品应判定为O抗体阴性;如果S/N值≥0.4,样品应判定为O抗体阳性。 9.试剂盒要求:反应时间≤50分钟 10.配套要求:每块板可检测样品92份,浓缩洗涤液25×稀释,用样品稀释液20倍稀释待检样品,不稀释阴阳性对照 11.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20:一步法液相阻断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 1.试剂用途:一步法液相阻断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本品采用酶联免疫阻断法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口蹄疫A/O/C/AsiaI型等抗体,适用于动物疫苗免疫抗体监测。 2.规格:96T×10块 3.保存条件:试剂盒2~8℃存放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酶联免疫液相阻断法 6.操作过程:加入阴性对照100μL、阳性对照100μL、待检样品25μL,进行梯度稀释;将第一步的液体转移到包被板,每孔50μL,然后加入稀释后的病毒抗原各50μL,病毒抗原对照孔单独加100μL,振荡混匀;37℃温育30min;洗涤液洗板5次;加入抗体溶液50μL/孔,酶结合物50μL/孔;37℃温育30min;洗涤液洗板5次;加入混合显色液100μL/孔;37℃避光温育15min;加入终止液50μL/孔;酶标仪读值(450nm) 7.成立条件:病毒抗原对照OD值应在2.0±1.0范围内;阳性对照抗体效价应在1:1024±1滴度以内;阴性对照抗体效价应<1:8。 8.结果判定:抗体效价≥1:128,判为阳性;抗体效价≤1:64,判为阴性;抗体效价在1:64~1:128时,判为可疑。可疑待检样品需复测,复测抗体效价≥1:128,判为阳性,<1:128判为阴性。 9.试剂盒要求:反应时间≤80分钟 10.配套要求:可检测样品100-200份,浓缩洗涤液25×稀释 11.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品目号1-21:LB-ELISA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 1.试剂用途:LB-ELISA口蹄疫A/O/C/AsiaI等抗体检测试剂盒本品采用酶联免疫液相阻断法检测猪、牛、羊血清中的口蹄疫A/O/C/AsiaI型等抗体,适合于动物疫苗免疫抗体监测 2.规格:96T×10块 3.保存条件:试剂盒2~8℃存放 4.样本要求:血清 5.试剂原理:酶联免疫液相阻断法 6.操作过程:加入阴性对照50μL、阳性对照50μL、待检样品25μL,进行梯度稀释,然后加入稀释后的病毒抗原各50μL,病毒抗原对照孔单独加100μL;37℃温育2h;将第一步的液体转移到包被板,每孔50μL;37℃温育30min;加入抗体溶液50μL/孔;37℃温育35min;洗涤液洗板5次;加入混合显色液50μL/孔;37℃避光温育15min;加入终止液50μL/孔;酶标仪读值(450nm) 7.成立条件:病毒抗原对照OD值应在2.0±1.0范围内;阳性对照抗体效价应在1:1024±1滴度以内;阴性对照抗体效价应<1:8。 8.结果判定:抗体效价≥1:128,判为阳性;抗体效价≤1:64,判为阴性;抗体效价在1:64~1:128时,判为可疑。可疑待检样品需复测,复测抗体效价≥1:128,判为阳性,<1:128判为阴性。 9.试剂盒要求:反应时间≤240分钟 10.配套要求:可检测样品100-200份,浓缩洗涤液25×稀释 11.保质期到用户手上有效期≧9个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初验收:如我方为成交方,由我方和采购人共同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最终验收:初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试剂验收实行整批订单验收制度,该批次订单中单一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整批试剂验收不合格。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款根据采购货物的实际数量按批次结算,单批货物交货按谈判文件要求验收并经试用合格后2个月内或全部使用完毕货物后,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该批次全部合同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分配比例为:第一成交人60%,第二成交人40%。各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采购人在30个人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9.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9.2合同延期有效性:如甲方次年招标过程中未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完成采购,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继续按本合同执行采购项目。如延期后甲方完成次年招标采购任务并与相应的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则本合同延期自动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成交方接到订单后,整批货物中单一货物延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视为整批货物供货延期、逾期,违约金处罚按该批所定货物整批金额计算。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延期交货处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需提交延期交货申请(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含公章)),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如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但延期交货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不含10天)。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支付。 10.1.2逾期交货处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需提交逾期交货申请(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含公章)),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交货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在供货期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内提供的货物无法响应谈判文件,将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予以退货。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重新供货(供货时间从订货日期计算),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内仍无法提供合格货物,甲方将按8.1条款进行处罚。 10.3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的违约责任 10.3.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章“第11条款:质量保证”规定的时间技术服务,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该批货物金额的3%的金额进行处罚。 10.3.2如果乙方因货物问题无法在48小时内先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试剂供甲方使用,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该批货物金额的3%的金额进行处罚。 若甲方逾期未付款(有正当理由的除外),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 10.4未按时缴纳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未按时缴纳违约金,造成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向福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七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2号楼二层东侧及一层东厅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西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邱金生
联系方法: 059187802846 联系方法: 139177367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 账号: 020009561900007982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09日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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