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36.5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ck-040-2
预算金额236.53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振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红强0319-31579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31日 17: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污泥处理费(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7: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4:30
开标地点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236.534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红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9-3157958
采购单位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8290016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157958
项目概况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K-040-2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污泥处理费(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2365348.5

最高限价(如有):225元/吨

采购需求: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泥焚烧处理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和“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完成注册登记,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http://ggzy.hebei.gov.cn/hbjyzx/xwzh/002002/20150924/0cb14639-6029-45b5-b3e0-4917e6c54492.html)”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供应商)如在注册或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400-616-6620。2.投标人(供应商)完成注册登记后需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电子开标。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如有问题可联系400-707-3355。3.本采购项目采用“盲评”的评审方法,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一种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清河县

联系方式:0319-829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

联系方式:0319-3157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红强

电 话:0319-3157958

八、附件

审核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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