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门镇中黄大堰水利修复工程项目补遗(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门镇中黄大堰水利修复工程
补遗(一)
 
各潜在承包商:
现将南门镇中黄大堰水利修复工程作以下补遗:
 
一、本项目抽选文件中第二章承包商须知1.4.3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处理规定:
4.承包商拟派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在报名时,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时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则视为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5.承包商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时,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时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或身份证原件核验不通过的,则视为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更改为:
 4.承包商法定代表人的养老保险在报名时,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时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则视为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5.承包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时,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时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或身份证原件核验不通过的,则视为弄虚作假,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二、本项目抽选文件中第二章承包商须知1.14履约担保:
3.提交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抽选文件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按照信用管理原则进行信用惩戒,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更改为:
      3.提交时间: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抽选文件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按照信用管理原则进行信用惩戒,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随机抽选承包商。
 
三、本项目抽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信用管理原则进行信用惩戒。
更改为: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信用管理原则进行信用惩戒。
 
四、本项目抽选文件中第二章承包商须知1.13合同签订:
 
由中选单位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更改为:
由中选单位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五、本项目抽选文件中第二章承包商须知附件一:抽取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更改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人: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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