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82]fjyf[gk]2018017
预算金额61.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任红春15345995298
公告正文
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教玩具采购及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

乙方泉州风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FJYF[GK]2018017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教玩具采购及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文艺设备 其他文艺设备 1 国内 614723 614723 亿童 详见技术部分技术方案符合性表
合计: 614723.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肆仟柒佰贰拾叁元整元(¥61472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五里分园

4.3交付条件:全部货物到场,通过最终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数量 1 1-1 活动区(小班)——角色区、益智区、科学区、表演区、积塑区 整套内含:《幼儿园活动区整体方案》1册、《活动区使用手册》1册,内含不同主题活动。材质:材质:塑料、木质、PP料、有机玻璃等;含教师培训;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1 武汉 4套 1-2 桌面玩具 内含:逻辑板、奔跑的珠子、投放车等玩具;材质:实心榉木、原木、俄罗斯夹板、塑料等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2 武汉 1批 1-3 户外玩具 内含:平衡滑板、独轮车、滑步车、跳袋等户外玩具。材质:塑料、木质、PP料、铁件等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3 武汉 1批 1-4 户外游戏区 整套内含:《幼儿园户外游戏活动整体方案》1册、《户外游戏区使用手册》1册、耐用件1套和耗材件1套。材质:塑料、帆布、木质;含教师培训;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4 武汉 1批 1-5 室外螺母 (小班) 内含:滑板、游泳池、推车、几何建构、螺母长龙等等,材质:原木、金属、原木多层板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5 武汉 1批 1-6 户外梯 整套内含:滚筒车、平板车、箱子、直梯、人字梯、安全垫等;材质:多层板、原木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6 武汉 1批 1-7 科学类教玩具 内含:天平、量杯、放大镜、地球仪等科学类教玩具,材质:安全塑料、有机树脂、纸质、原木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7 武汉 1批 1-8 360度电动旋转舞台 内含:天然草皮、异性圆台防腐木、异性圆台旋转舞台、PVC管及油漆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8 武汉 1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及行业规范;招标文件的约定。 a.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初步验收:设备运达验收现场,安装、调试结束后,由采购单位负责并会同中标人及专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的货物方可发送到项目校。 c.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d.最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货物由中标人送达项目校,接收学校再对本次采购设备的数量和完好情况逐一验收,形成反馈意见报送采购单位,如发现货物破损或质量问题或数量不足,最低要求为中标人应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无条件免费更换和补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邀请本次投保项目参与的各投标代表人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完成验收后提供税票及验收单等一系列材。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且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全额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5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10.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10.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10.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甲方; 10.3.3 不能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10.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10.3.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3.6乙方无故不按时交付货物或送达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甲方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 10.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10.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物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货物,更换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11.2.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 11.2.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或场地使用费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 11.2.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一切按仲裁流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8个月,(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保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和终身维护服务。 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并能在6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若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14.2:保修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本公司免费提供。 14.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只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14.4:维修速度 、响应时间 我公司为客户提供维修专线,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我们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作出响应,远程技术无法决解的派专门的维修技术人员在4小时到达采购人现场,勘察现场,得出结论,并在8小时内维修完毕,在24小时内仍无法修复的,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予以更换全新的产品。 14.5:培训计划 我公司提供所有软件、硬件使用的免费培训服务。 14.6:我公司提供泉州市区服务电话:15345995298,以方便学校联系。 14.7:服务宗旨 我司一贯坚持诚恳、塌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各客户做好前期、后期的服务工作。 14.8:质量保证 14.8.1:我司保证供货产品是原制造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保证提供原产、正宗品牌产品,坚决不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 14.8.2:承诺所投产品均为环保、无毒、安全的,对幼儿的活动安全、健康不会造成危害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4.8.3:所投产品均已获得国家质量认证,详见其相关资质证书。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采购人可向我司要求退货;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我公司给予赔偿。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按合同约定被处罚,我方对此无异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送采购办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 乙方: 泉州风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 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英源路12号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村顶街南路127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黄华
委托代理人:
涂老师
委托代理人:
任红春
联系方法: 13805939543
联系方法: 15345995298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晋江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池店支行
账号: 1408012129022607289 账号: 35050165627100000320


签订地点: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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