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二批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e-2024-0805-cg-001
预算金额64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22158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海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二批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4-0805-CG-001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二批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40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二批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6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消化电子胃肠镜系统2套(进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个日历日,进口设备6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是英文需提供翻译后的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3:3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6、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昌吉市
联系方式:0994-221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0994-2707555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海建
电 话:0994-2707555转800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进口)-(定稿)8.6.pdf
58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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