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试点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1.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X-2024-ZB1075
预算金额81.2万元
招标联系人-1869039022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仕文135797073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 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试点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X-2024-ZB1075 

    项目名称:2024 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试点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12000  

    最高限价(元):81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 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试点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2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普查技术服务(含图斑区划赋值)、成果产出、高海拔区域图斑核查(多光谱分 析、无人机举证等)、落实管理属性及经营界线。(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资信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服务-选择查询 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 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 响 应 文 件 。 备 注 : 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 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 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 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 ”开标大厅 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 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 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8、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 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 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18690390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 580 号 21 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3579707334、0991-881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仕文 任亮 贾桂红

电 话:13579707334、0991-8810522











附件信息:

  • 2024 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试点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二次).pdf

    233.7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