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东U谷·高新西区电子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02号 2021-12-0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项设计企业类似业绩内容修改为:
“满足资格审查中设计企业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分,此项最多得6分。设计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设计内容中必须体现含有施工图设计)。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1)已完成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4)项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内容修改为:
“满足资格审查中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得0.5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25分,此项最多得 1 分。施工企业类似业绩是指: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1)已完成业绩认定时间以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及内容以“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中“(一)投标函”的格式及内容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中“投标总价扉页”中:
(1)“工程名称:联东 U 谷·成都高新电子产业园项目”修改为:“工程名称:联东 U 谷·高新西区电子产业园项目”。
(2)“投标总价(小写): 元”修改为:“投标总价(小写):设计费投标报价为: 元/m2(即设计费投标总价为 元);工程建设费投标总价为¥ 元”。
(3)“(大写): ”修改为“(大写):设计费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工程建设费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1年12月23日9时30分”。
招标人:成都联东愿景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