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201108220011号计划函要求,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1年10月18日就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院警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1-G1-10532-GY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A分标:红外对射报警分线式主机3台、红外对射终端 24个、警号3个、无线遥控器及键盘3套、后备电源3台、信号线1批、电源线1批、支架24个、管材3批、红外摄像机3个、防盗器3台、电子寄存柜3套、车载电台1台、车载电台1台、室内报警器1套;B分标:刑事司法文书纠错系统1套;C分标:防弹衣482件;D分标:PC防暴盾牌1711付、单警八件套591套;E分标:电警棍1284支、勤务头盔2140顶、防刺服1824件、防割手套2116双、对讲机704对、消毒灯199个、手铐509付、强光手电879个、警械专用柜156个、防爆罐166个、防火毯216付、橡胶警棍567支、警戒带230付、消毒柜52个、阻车器190部、脚镣5条、伸缩棍66支、催泪器15个、警用刀具24把、急救包24个、警用水壶14个、多功能腰带4条、警用背包3个、枪械保险柜1组、喊话器2个、液体测试仪60个、防沾染隔离服267件、反恐射网器2套、警用望远镜1副、训练跑步机1台、硬警号7000个、手持金属探测7个、安检门22个;F分标:安全访客登记系统127台等法院警用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根据工作计划,招标公告于2011年9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公告栏上公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1年10月18日。
评标地点: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30号,广西区水产引育种中心五楼)。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何聿忠。
评委:朱芳、官青、罗平、覃汉振、林琅。
采购单位评委:肖福寿。
监督人员:杨鸣鸿。
六、中标信息:
A分标
中标人名称:广西南宁佳展计算机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号14栋5单元6层9号。
中标金额:壹拾贰万伍仟肆佰壹拾元整(¥125,410.00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B分标
中标人名称: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1501房。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玖万元整(¥1,990,000.00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供应产品并在2个月内完成安装部署和培训工作。
C分标
中标人名称:重庆盾之王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县丁家镇渝隆路499号。
中标金额:玖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915,800.00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D分标
中标人名称: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成都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二路340号。
中标金额:捌拾柒万陆仟贰佰贰拾玖元壹角陆分(¥876,229.16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分标
中标人名称: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地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工业开发区。
中标金额:柒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零伍元整(¥7,999,505.00 )。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F分标
中标人名称:北京恒泰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佳园1号楼1604。
中标金额:叁佰叁拾万零贰仟元整(¥3,302,000.00)。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七、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11日(共7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弘
联系电话:0771-4910118
采购人联系人:肖福寿
联系电话:0771--578820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桂一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