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数字共富”体系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29 18:00:15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章 竞价邀请公告
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受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数字共富”体系建设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01182420230025
2.项目名称: 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数字共富”体系建设项目
3.采购人: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成都市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预算金额:471869.51元。
三、项目简介
收储农村闲置房屋2处,共计7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清溪村人民食堂,为辖区内“一老一小”群体提供便民送餐服务,同时为前来清溪村务工、培训、观光的人群提供当地特色餐饮服务。打造花卉盆景展销中心,拓展家风家训、汉字文化体验馆场地建成青少年道德教育研学基地120平方米。结合现有“川善治”等渠道,建立任务发布和积分奖励机制。以社区发展治理专项资金、社会捐资等为基础,设立积分资金池。以“积分制”为纽带,联动清溪村供销合作联社有限责任公司和原三宝村电商服务站,建立完善“积分制”提质乡村发展治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价邀请公告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s://www.cdae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
(四)类似业绩证明(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一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证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竞价委托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
网络竞价文件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s://www.cdaee.com/”)项目公告页面线上下载。
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价文件免费获取,获取后报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注册供应商账号,按照系统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完善账号信息,注册完成后登陆账号通过项目报名页面自行下载竞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所有报名资料需要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系统。供应商逾期上传、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响应文件的,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供应商无法参与项目竞价。
九、竞价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元通镇清溪村10组39号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13678140893
竞价委托机构: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盛巷35号
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电话:13547880975
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