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20230426111423
预算金额3900.00元
招标联系人张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购公告
收藏 关注 项目检测
  • 招标编号
    fz-20230426111423
  • 项目名称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 采购单位名称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2023-04-26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5-05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采购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fz-20230426111423

2、采购人: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轮报价

4、控制价:3900

5.响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含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范围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                                                                                                       2、环境保护监测;安全咨询服务;室内环境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                                                                          

  3、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资信状况评价良好,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5、业绩要求:无

四、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联系电话:4006210777-2,会员注册工作日正常审批,周末集中审批两次),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一)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 截止时间:以山东能源招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满 足3 家供应商报名条件下,在开标7日后随时开标,开标后随即开启第二轮,在项目截止前已投标单位全部报价后随时结束第二轮。
  2. 提交方式: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3. 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单:报价金额需填写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报价单右下角须有报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落款单位名字全称,注明报价日期,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上需对本文件声明的有关内容进行响应,如付款方式、供货周期(工期)、质量承诺(质保期)等内容。(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人名称、地址

1.名称: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新泰市翟镇煤矿院内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张伟 15269878192

2.项目技术联系人:肖培彬 13953865877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在山东能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根据投标情况开启

七、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委 托 方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新泰市翟镇煤矿院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方(乙方):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目标、内容和方式

1. 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承担甲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

2. 技术服务的内容:(1)、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要求,对甲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2)、乙方作出科学、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保密要求的技术材料/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 技术服务的方式:   现场检测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现场采样时,甲方应指派熟悉工作场所状况、生产工艺的技术人员予以协助。

2. 满足乙方评审的工作条件:

(1)、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2)、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3)、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人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4)、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5)、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

3.甲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检测结果失真或错误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不合格项必须认真整改。甲方在技术服务期内未能按要求整改安全不合格项而影响工作进度和结果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不得以此为借口延付或拒付技术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通过工程资料分析、现场调研、现场检测等方式完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2)技术服务期限: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1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3)技术服务进度:   /   

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 乙方应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应按时、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及时报告事项办理情况和进展。

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合同下有关甲方的文件、资料和其他基于合同了解到的一切商业秘密等。

6.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检测报告并交付甲方相关材料,并确保通过上级检查部门审核。

8.保证采用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测评;

9.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完全由于乙方原因形成的数据无效、报告时间延迟等,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6%  )。       

2.付款方式:现汇   

3.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乙方出具《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后,方可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进行财务入账,甲方次月30日前支付检测费.

4.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本合同项目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甲方为广告宣传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书、图片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甲方应向乙方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商业素材、工作成果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用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制作,不出现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和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第七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和转让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主体合并、并购或分立等情况,新主体将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项下该方未完成的合同权利义务,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造成的所有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持续  15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项目联系人及其责任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负责协助双方进行现场检测

2. 负责监督双方现场检测按正常程序进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事项,未按照甲方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将委托事项转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并终止合同。                                          

(4)因乙方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合同义务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后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4.其它约定:   /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完成检测报告并交付甲方相关材料。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事项的,按合同价款的的 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同时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先行支付的费用)。

  3.乙方泄密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委托事项转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价款的 5%,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5.因乙方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合同义务的,乙方按合同价款的的 5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现场提供检测服务条件,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产生后果由甲方自负。

7、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照检测方案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出具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否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赔偿金额违约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1.              /                                     

2.                /                                   

3.                /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张孟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新泰市翟镇煤矿院内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单位

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建行新汶支行翟镇分理处

开户银行

 

帐 号

37001698736050002314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91370982767750122R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报价响应书

报价响应书

致:泰安立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文件,受  (职务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的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在          项目报价过程中签署项目响应文件、与采购人洽谈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活动,我方均予以承认。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壹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报价(含税)。

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直接采购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附件2: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单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报价(元)

注明税率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

总金额

 

1

 

 

 

 

 

 

 

2

 

 

 

 

 

 

 

3

 

 

 

 

 

 

 

 

 

 

 

 

 

 

合计含税总金额

 

 

 

 

 

检测后出具评价报告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交甲方挂账后次月一次性付清。

2.             下方空白处均需填写。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请填写是/否):

 

 

 

 

 

 

 

 

 

 

报价单位(章):

 

 

 

 

 

 

 

报价人:

报价人联系方式:

 

 

 

 

 

 

 

日期:

 

 

 

 

 

 

20230426(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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