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街道马桥村钱巷等组安置区块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桥街道马桥村钱巷等组安置区块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桩基检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对马桥街道马桥村钱巷等组安置区块内 54 幢自建房、配套用房进行桩基检测,静载测桩114根,低应变动力检测 3358支。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马桥街道安置区块。
2.3 招标范围:马桥街道马桥村钱巷等组安置区块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桩基检测,具体检测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
2.4 试验检测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桩基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具体检测时间按工程进度要求,以业主委托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
3.3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5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
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04 日至 2023 年2 月19 日 14:00 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马桥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文体中心(马桥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二楼1202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②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马桥街道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238号广隆财富中心1506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 电 话: 18457373936
监督部门: 海宁市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招标办
地址: 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 8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573-87761132
2024 年 2 月 04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3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的桩基检测业绩至少 1 个(合同价 50 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进浙承接业务备 案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 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 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 提供资料。) |
7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 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 无需提供资料, 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 证明材料, 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 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 |
其他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 如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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