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自然资告字〔2023〕1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舒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3〕1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七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万元/公倾) |
单位产值能耗(万元/吨标煤) |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 |
SC2023B001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与晓天路交口东南角 |
26740.3?O (合40.1105亩)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1.47 |
48% |
1.5% |
≥4500 |
≤0.088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513.4144 |
50 |
SC2023B002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与晓天路交口西南角 |
21310.8?O (合31.9662亩) |
工业―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 |
1.124 |
51.8% |
6.24% |
≥4500 |
≤0.028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409.1674 |
50 |
SC2023B003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与公麟路交口西北角 |
20008.2?O (合30.0123亩) |
工业―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 |
1.13 |
49.46% |
2.81% |
≥4500 |
≤0.033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384.1575 |
50 |
SC2023B004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以东 |
33285.2?O (合49.9278亩) |
工业―新能源制造业 |
≥1.1 |
≥40% |
≤15% |
≥4500 |
≤0.125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639.0759 |
50 |
SC2023B005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中兴路与公麟路交口东北角 |
26673.8?O (合40.0107亩) |
工业―印刷业 |
≥1.1 |
≥40% |
≤15% |
≥4500 |
≤0.075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512.137 |
50 |
SC2023B006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以南、高峰路以西 |
32961.3?O (合49.442亩) |
工业―食品制造业 |
≥1.1 |
≥40% |
≤15% |
≥4500 |
≤0.073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632.8576 |
50 |
SC2023B007号地块 |
县经济开发区鼓楼北街与龙潭北路交口东北角 |
109964.24?O (合164.9464亩) |
工业―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 |
≥1.1 |
≥40% |
≤15% |
≥4500 |
≤0.033 |
12.8万元/亩 |
≥1万元/亩 |
2111.314 |
50 |
1.本次出让SC2023B(001-003)号地块按“标准地、拿地即开工(带设计方案)” 净地出让;SC2023B(004-007)号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各地块亩均税收均≥12万元/亩,⑵本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舒城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执行。
2.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3. SC2023B(001-003)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SC2023B(004-007)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土地成交后,SC2023B(001-003)号地块由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5日内交付土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分别在《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完成建设用地选址及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SC2023B(004-007)号地块由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1个月内交付土地。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4.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的规定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拿地即开工”地块同时按照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SC2023B(001-003)号地块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即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SC2023B(004-007)号地块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动工建设,SC2023B(004-006)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SC2023B007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各地块需在竣工后及时申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5.各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SC2023B(001-003)号地块5日内、C2023B(004-007)号地块10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同时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若竞得人逾期,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公开出让文件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3.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前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其他相关规定。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2023年3月23日上午8时至10时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三份)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5.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 系 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为 电话0564-8626270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应纯 电话0564-8623357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18274015393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子账号:100653160180018888021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乌龙井分理处;子账号:123401010400012600000000009
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子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011714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20000311286866600024986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00311286866600023848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0564-5150928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三 年 二 月二十一日
备注:保证金转账发票请备注***地块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