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工会活动礼品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2.0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晓庆023-629855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对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工会活动礼品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0,3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日用品
  • 包1(标的物种数:4)
  • 包合计:20,300.00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便携式电热水壶,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功能:温度调节 防干烧 智能控温 过热保护 自动断电 智能保温 烧水款316不锈钢内胆 容量:0.65L
100.00 元 88(件) 8,800.00 元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电热盖毯 多档调温 可拆洗发热披肩 USB电热毯 华夫被,可披可盖
100.00 元 43(件) 4,300.00 元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充电宝 磁吸充电 无线充电 自带数据线 多U口输出 双向快充 自带支架 充电头二合一 米白 超级快充 AC折叠插头 magsfe磁吸50
100.00 元 50(件) 5,000.00 元
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太阳能充电台灯
100.00 元 22(件) 2,2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27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样品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以下样品:便携式电热水壶、电热盖毯、充电宝、太阳能充电台灯

    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

    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自行取回。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纸质报价函,报价函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交货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南岸区江桥路1号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606
  • (三)验货方式: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货物质量及要求与采购合同和样品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确认。

    (4)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每天计收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最多不超过1万元。

    (6)采购物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并据实结算。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付清全款。

    注: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及验收记录,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和验收记录的,采购人付款时间顺延,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主张权利。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送样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送样。

    1.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以下样品:便携式电热水壶、电热盖毯、充电宝、太阳能充电台灯

    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

    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自行取回。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
    谭晓庆
  • 联系电话:
    023-62958891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
    张雪
  • 联系电话:
    023-6298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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