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施工(非涉铁部分)第三标段盘扣支架租赁服务(第二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20220817-0037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快速路工程施工(非涉铁部分)第三标段盘扣支架租赁服务(第二包)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盘扣支架租赁服务
1.3.1采购数量及规格:
本次租赁盘扣支架数量为22700m3,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租赁材料 |
计划租赁数量(m3) |
控制单价(元/m3) |
总价(元) |
备注 |
盘扣支架 |
22700 |
40 |
908000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税率为0%(免税) |
1.5租赁服务费组成:租赁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安拆费、保养费、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1.6租赁起始点:
东三环快速路工程施工(非涉铁部分)第三标段一工区指定地点
1.7租赁期限:计划租赁期限为租赁服务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本次采购要求:
1.8.1.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盘扣支架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
1.8.2.意向供应商驻采购方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采购方有权通知该意向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应立即更换人员。
1.8.3.意向供应商应保证租赁的盘扣支架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采购方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安全使用手续。
1.8.4.意向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做好租赁盘扣支架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意向供应商接到采购方维修通知后,负责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盘扣支架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意向供应商自行负责。
1.9租 赁 期:2022年8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按需方通知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送到指定项目。
1.10验收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应按意向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重量、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采购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 计量、验收方式:意向供应商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意向供应商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提供与采购文件不相符的尺寸或者重量的),采购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4. 检验:需方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过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需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需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过磅数量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数量(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核对,若供方发货物资清单数量和需方过磅验收单数量差额不超过±3‰的,以供方发货清单数量为准;若双方数量差额超过±3‰的,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5.付款方式:本次采购为先货后款的形式,本次采购无预付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需签订合同(采购方需上报本单位友空间及ERP软件审批需要7-10天),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发票开具后按照项目部桥梁实体计量款分期支付采购货款金额。
6.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完成对账确认,以实际结算款项进行结算。
二、采购方式: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 908000元(含运费)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费用;供方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因与本产品有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9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1需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进行响应。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营业执照。
5.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9需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并在资格文件中进行响应。
5.10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因与本产品有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提供证明。
5.11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证明。
5.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证明。
5.13意向供应商不是联合体证明。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08:00至2022年8月19日08:00(北京时间)。
6.2采购文件费: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6.3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4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0:00前
6.5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6.6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2672942260L
银行账号:811310101400007847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分行营业部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采购保证金),必须公对公打款,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6.7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评审: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1:00
7.2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条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997522948@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
7.3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004647428。证明材料原件邮寄时需密封,胶装加盖公章。
7.5资格文件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8月19日12:00--13:00;
8.3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报价有效,资格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8.4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8.5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2本次竞价单价为锁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化路2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99907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