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明德厅2桌椅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明德厅2桌椅更换项目。
2.本项目分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两部分。
3.项目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至少两个(含两个)中标价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报告厅桌椅安装业绩项目,并附上该业绩项目相关资料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工期25日历日,工期从接到校方通知第二日起算,不顺延工期;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校方申请顺延工期;无故延期的,须按每天1000元标准扣款;涉及其它违约的,须支付校方总结算价*10%的违约金。
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要求报价,各供应商报价时,须分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两部分报价,再合计总价;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人工、辅材、运输、搬运、税金、管理等费用,以及地面修复、卫生清洁等所有费用。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经校验收组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六年。供应商投标时,可根据自己产品质量性能延长质保期年限,多出年限部分,校方将结合报价等情况综合优先考虑。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含配件),中标供应商须24小时内响应,并无偿更换或修复,因施工或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并安装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验收资料上报校方项目负责人,经校方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6.质保金:学校预留项目总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待校验收组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确定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无售后和维保问题,由校方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7.验收要求:所有桌椅等材料,中标供应商均须提前书面报备校方,经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安装;所有型材规格不下浮;针对隐形项目或项目中隐形环节,中标供应商在覆盖前要书面通知校验收组进行过程验收。安装完毕后,中标供应商需收集好产品合格证等验收资料,提交书面验收申请,上报校方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报校验收组组织验收。
8.施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座椅安装要尽量避免破坏地板,当日产生土头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因安装影响面大,为不影响校方开学和安装期间周围卫生环境,进场前,中标供应商须向物业缴纳2000元文明施工费;校方将安排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物业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整改的,校方有权直接安排其他人员处理,费用从文明施工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文明施工费由物业无息退还,多退少补。
9.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施工,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在中标后施工前,需与校方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
10.踏勘现场:校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联系校方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和要求;并自行承担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等相关费用;投标时,各供应商须提供校方签字的踏勘现场证明,无踏勘证明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11.投标供应商无论在投标材料中是否写全本招标要求内容,只要参与本项目投标均视为全部接受本招标的全部要求。
12.详情见招标基本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4日15:00】到【2024年7月31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18059893912,联系人:郭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1.项目名称:明德厅2桌椅更换项目。
2.本项目分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两部分。
3.项目限价:人民币3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至少两个(含两个)中标价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报告厅桌椅安装业绩项目,并附上该业绩项目相关资料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工期25日历日,工期从接到校方通知第二日起算,不顺延工期;如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不能如期完成安装的,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校方申请顺延工期;无故延期的,须按每天1000元标准扣款;涉及其它违约的,须支付校方总结算价*10%的违约金。
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要求报价,各供应商报价时,须分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两部分报价,再合计总价;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有桌椅拆卸并自行清运处理、新桌椅采购及安装、人工、辅材、运输、搬运、税金、管理等费用,以及地面修复、卫生清洁等所有费用。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经校验收组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六年。供应商投标时,可根据自己产品质量性能延长质保期年限,多出年限部分,校方将结合报价等情况综合优先考虑。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含配件),中标供应商须24小时内响应,并无偿更换或修复,因施工或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并安装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验收资料上报校方项目负责人,经校方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6.质保金:学校预留项目总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待校验收组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确定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无售后和维保问题,由校方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7.验收要求:所有桌椅等材料,中标供应商均须提前书面报备校方,经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安装;所有型材规格不下浮;针对隐形项目或项目中隐形环节,中标供应商在覆盖前要书面通知校验收组进行过程验收。安装完毕后,中标供应商需收集好产品合格证等验收资料,提交书面验收申请,上报校方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报校验收组组织验收。
8.施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座椅安装要尽量避免破坏地板,当日产生土头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因安装影响面大,为不影响校方开学和安装期间周围卫生环境,进场前,中标供应商须向物业缴纳2000元文明施工费;校方将安排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物业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整改的,校方有权直接安排其他人员处理,费用从文明施工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文明施工费由物业无息退还,多退少补。
9.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施工,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在中标后施工前,需与校方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
10.踏勘现场:校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联系校方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和要求;并自行承担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等相关费用;投标时,各供应商须提供校方签字的踏勘现场证明,无踏勘证明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11.投标供应商无论在投标材料中是否写全本招标要求内容,只要参与本项目投标均视为全部接受本招标的全部要求。
12.详情见招标基本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4日15:00】到【2024年7月31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18059893912,联系人:郭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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