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部商务区二期“首南商会大厦”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32.5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部商务区二期“首南商会大厦”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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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部商务区二期“首南商会大厦”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鄞发改备
[201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宁波市首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部商务区二期“首南商会大厦”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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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05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6层。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含水电专业管线)、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保修期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控制价:
325742元。
工期要求:深化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接进场施工通知后一周内进场施工,两个月内完成从设备到货到安装调试施工等所有工作且无条件满足及配合总承包的总工期。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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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是太阳能集热系统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出现同一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该厂家授权的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招标人都将拒绝。)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 施工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太阳能集热系统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4.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均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且在有效期内。
3.4.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招标前图纸答疑),如需施工招标文件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
元整
提交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担保收款人(全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帐号:8134 0101 3020 63749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7
日
16:00
时(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且提交履约担保金额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鄞州区日丽中路
555
号华茂总部一号大厦
17
楼
1701-4
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首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日丽中路555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4-82818957。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1501-07室;
邮编:315000;
电话/传真:0574-89017160;
联系人:舒工、程工。
9、下载资料: 图纸、预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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