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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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
预算价 |
15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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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正德 |
联系方式 |
0719-811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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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汉江南路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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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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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8.3米纯电动公交车100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20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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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
1、《湖北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鄂政发[2009]34号)规定,“省内公共工程建设、城市公交用车等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或配套项目选用商用车的,优先选择省产商用车”,本次采购车辆在十堰本地生产。 2、十堰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湖北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沃特玛联盟成员)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沃特玛联盟在十堰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力争产值达到300亿元,实现利税10亿元;十堰市政府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上给予相应支持,优先采购沃特玛企业(湖北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 3、沃特玛联盟在十堰已经建立纯电动车电池研发、生产基地,有充分的技术和售后服务保障。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已在公交停车场等地建设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能保障纯电动公交车的正常运营。 基于以上原因,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湖北汇创天下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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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车型为8.3米、10.5米纯电动公交车及售后维修、充电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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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评审组意见:一是本次拟采购车辆在技术、生产和售后服务符合采购需求;二是公司现有车辆、储存备件、充电桩接口都由拟定供应商承建,如购其他车辆将造成重复建设,且不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三是十堰市政府与沃特玛联盟、拟定供应商均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从拟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支持地方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鉴于以上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评审专家:韩同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授);汪志会(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讲师);钟履祥(东风(十堰)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高工);邓国敏(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珍(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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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15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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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监管部门: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810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