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1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GCGK-2023-023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371-27915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39378961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
2.项目编号:JSGCGK-2023-023
3.项目投资额:约21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977万元)
4.工程规模:清源路位于尉氏县内,为南北向城市次干道。本项目清源路南起国安路,北至北三环,道路全长 937.28 米。道路从南向北依次与国安路、国康路、北环路相交。
5.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汽车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清源路项目监理
7.工期:
第一标段工期: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全过程的管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需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标人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后果自负;
4.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融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大桥乡中小企业创业园南100米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915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汉兴路西环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天佑幸福家园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37896187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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