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16.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172
二、项目名称: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顺稻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宏、吴明元、岳炳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3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18923210200005440[2023]00575;2.采购品目名称:C22040000餐饮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5.成交单价为:早餐:19.6元/份;午餐:39.8元/份;晚餐:39.6元/份。6.根据实际使用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在预算内执行。7.标的名称为餐饮配送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6970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中小.pdf
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pdf
二、项目名称: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顺稻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3栋3楼1号 | 1,16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顺稻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餐饮服务 | 盒饭配送服务 | 成都市高新南区与高新西区,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午餐:其中主荤(不低于150克)、俏荤(不低于130克)搭配菜和汤执行每天间隔翻新不重复;水果执行每天午餐提供一份,每 2 天一循环。每份盒饭在不包括奶制品、水果的情况下,每份盒饭菜品纯肉类(成品,纯肉类不包括丸子或合成肉类,如蟹足棒、鱼丸等不得作为肉类食材)不少于 185克,蔬菜(成品)不少于 200克,主食不限量供应。 晚餐:其中主荤(不低于150克)、俏荤(不低于130克)搭配菜执行每天间隔翻新不重复;每份盒饭在不包括汤的情况下,每份盒饭菜品纯肉类(成品,纯肉类不包括丸子或合成肉类,如蟹足棒、鱼丸等不得作为肉类食材)不少于185克,蔬菜(成品)不少于200克,主食不限量供应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运会结束(以官方公布日期为准),若上级部门进行新政策实施,本合同无法继续满足新政策下的服务要求,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予以支付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费用) | 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对所供盒饭的卫生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盒饭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供应商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有效期内的驾驶证,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餐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食物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若发生食物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 1,166,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宏、吴明元、岳炳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3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号:51018923210200005440[2023]00575;2.采购品目名称:C22040000餐饮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5.成交单价为:早餐:19.6元/份;午餐:39.8元/份;晚餐:39.6元/份。6.根据实际使用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在预算内执行。7.标的名称为餐饮配送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6970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女士
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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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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