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部新城居住区路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154.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81120180426540
预算金额154.6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侯文昌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施工] [老边区]东部新城居住区路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工程编码 21081120180426540
工程名称 东部新城居住区路灯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营口市老边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老边区 建设地点 营口市老边区东部新城居住区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东部新城居住区路灯工程(二期)项目 深圳诺尔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侯文昌 1546410.5100 0.00 0.00 城市照明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深圳诺尔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侯文昌 1546410.51 97.87
第二名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霍建华 1540097.84 95.12
第三名 沈阳世纪恒通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赵歆 1519897.76 93.31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5月3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02日
填报单位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8年05月30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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