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P-GC-20221004-01-01、02、03、04、05、06、07 项目名称: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4147.62506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776.616697万元,第二标段:5232.402812万元,第三标段:5990.895302万元,第四标段:14686.155592万元,第五标段:4190.541763万元,第六标段:费率按0.8%计算,119.999318万元,第七标段:费率按0.8%计算,151.013579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第一部分:取水及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包括新建取水口1座,原水输水管线2*2.04km,管径为DN1200,规模均为13.8万t/d。 第二部分:净水厂工程,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其中生产构(建)筑物规模为6.0万t/d,附属生产建筑物土建按12万t/d一次性实施,设备仅安装6.0万t/d,生活辅助建筑物按12.0万t/d一次性实施。 第三部分:清水及中水输水管道工程,其中清水输水管道至县城方向2*21km,管径为DN600,中水输水管1*21.1km,管径为DN400。与清水管道并行同槽敷设,距顺水流方向清水主管道净距为1.5m。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500日历天 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原水管线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清水及中水管线建设土建项目); 第三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清水及中水管线建设安装项目); 第四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生产区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管理区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原水、清水及中水管线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第七标段:泰安市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生产区、管理区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注:投标人均可投报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并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三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项目建设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七标段: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监理综合资质(住建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水利部门颁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领取时间:2022年10月05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8日上午08时3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东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佛山街067号 联系方式:13563816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其 电 话:13583871667 4.监督单位:东平县水利局执法监督科 监督电话:0538-2855807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兴其 联系方式:13583871667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水利局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538-2855807,地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011号)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