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hb-0472404-041
预算金额1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泉027-878202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0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8 18:02发布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0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HB-0472404-0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4-00226

3、项目名称: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7.2(万元)

6、最高限价:197.2(万元)

7、采购需求: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鹤峰县中心医院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设备及信息化软硬件建设采购),具体信息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如为所投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启,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其他(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获取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3)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汇聚平台工程师电话:15223678150;QQ:271714687 楚天云工程师电话:18207159609;QQ:381139672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城墙路18号

联系方式: 0718-5297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70号SBI创意大厦1003室

联系方式:027-87820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泉、马振伟、张晓林、张翠粉

电   话:027-878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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