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ZJN2021-RJXQ-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6.2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n2021-rjxq-g001
预算金额156.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经理0797-816888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5
公告正文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ZJN2021-RJXQ-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14: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ZJN2021-RJXQ-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1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N2021-RJXQ-G001

项目名称: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2171.00 元

最高限价:1562171.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1B000435659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1156217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温水饮水机、积木玩具,立体插花玩具、穿孔玩具)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至 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3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 楼,开标室详见当日五楼告示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户名: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14 5923 0000 0355 62),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产品供货且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5、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联系方式:1887969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佳宁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国际中心1栋902

联系方式:0797-8168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经理

电话:0797-816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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