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软件产业聚集基地产业载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垫江县软件产业聚集基地产业载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改:
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五条“投标保证金”更正如下: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7万。
方式一: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下列账户之一)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0246891265
银行账户名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820101040000584-100044
银行账户名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2501010120010009065-000047
银行账户名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人按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4.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送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合同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方式二: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正本复印件,银行保函正本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银行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银行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投标人所投子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投标人所投子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银行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银行保函开具银行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可对投标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各投标人在开具银行保函时,须确保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能在重庆市主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主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各相关银行中核实其真伪,否则其银行保函无效。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应能对开具的银行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银行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银行保函无效。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银行保函。
(二)、银行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银行保函。具体银行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银行保函。具体银行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重庆市垫江县顺弘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