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肉,合同金额100000元
履行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7日,履行地点和方式均按客户要求执行。
按客户要求执行
1.肉类
1)肉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4)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中标人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肉类安全卫生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GB18406.3-2001);
5)鲜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6)鲜片猪肉(GB 9959.1-2001);
7)分割鲜猪瘦肉(GB 9959.2-2001):
8)《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3、水产: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水产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5、禽蛋: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禽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3)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禽蛋类安全卫生要求: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7、相关冻品: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种冻品肉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冻品安全卫生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1、乙方提供的食材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每次发出的食材订货单为准,乙方收到甲方订货单后将货物按指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的验收地点。送货产生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建立应急机制,对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及时供货的,应有备选方案,确保甲方食堂食材供应)。
2、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食材质量标准,对乙方所供食材进行验收。在收到乙方食材后24小时内未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供食材质量合格。
3、甲方验收货物时,发现有不合格食材或距离质保到期日不足食材保质期1/2期限的食材时,甲方可拒收该批货物,且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补足甲方所订货物
4、乙方每次交货数量、重量、单价和金额等数据,以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后的单据为准,双方一致确认以该签收的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在该月结算单上盖章签认。
均按客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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