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等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成交公告
金额
45.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
预算金额45.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0771-59378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天等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

项目名称:天等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771-59378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等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街0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0771-352108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花山路汇金现代城12栋102商铺崇左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工,0771-593788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1日

成交日期:2019年10月29日

总成交金额:45.55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崇左市丽川路12号 45.551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82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安祥、方漳生、陈秀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9年10月25日天等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2-ZJYZ

  • 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移动办公办案终端设备1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陆佰元整(¥474600.00)。

三、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0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评审地点: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汇金现代城12栋102号商铺)

谈判小组负责人:黄安祥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安祥、方漳生、陈秀苇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壹佰壹拾元整(¥455110.00)

成交人地址:崇左市丽川路12号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9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计取。

2、收费金额:陆仟捌佰贰拾陆元整(¥6826.00)。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等县人民法院

地址: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街07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771-352108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汇金现代城12栋102号商铺

项目负责人:苏工 电话:0771-5937888

3、监督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3530890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等县人民法院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基本情况表。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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