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赤锦线贾营子东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市赤锦线贾营子东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5月31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名 |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283109.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173 |
第二名 |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273136.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173 |
第三名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13310534.00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173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姓名 |
丁瑞彦 |
王建凯 |
王佳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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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1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编号 |
(辽2212020202302400) |
(辽221182093507) |
(辽221202101772) |
|
证书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编号 |
辽交安B(23)G01246 |
辽交安B(23)G02231 |
辽交安B(22)G01022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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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姓名 |
高婷婷 |
王广 |
尹利龙 |
|
证书1 |
名称 |
道路桥隧工程师 |
道路与桥梁工程师 |
道路桥隧 |
编号 |
183132613 |
00155416 |
00461790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建平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朝阳路美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企业业绩 |
朝阳市2021年国省道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建平县境内) |
绕盖线顾家至富国段路面修复及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
朝阳市京沈线西双庙桥等四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凌源中浩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新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未按招标文件3.7.3要求签字盖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5、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代理联系人:隋立栎
代理电话:0421-390779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