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旅发大会后勤保障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5日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第二届旅发大会后勤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二届旅发大会后勤保障车辆租赁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3】00142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C2023-CZ-040
4、采购项目预算:¥18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合同中约定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合同中约定 %。
8、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第二届旅发大会后勤保障车辆租赁服务 | 汽车租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并填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 7月 26 日起至2023年 8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两套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01-1号房)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01-1号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郴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路2号
联系人:刘昊
联系电话:18773590088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01-1号房
联系人:文慧 、苏海东
联系电话:18975558068
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___________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___________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_____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______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