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远县购置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及收储设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财购计【2023】01101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联系人汤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莉191768868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远县购置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及收储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0日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购置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及收储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23】0110103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
1)更正内容:
原内容 :开标时间:8月11日 上午:09:30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8月18日 上午:09:30
2)原内容:
1、包2、3评审因素和标准
更正为:
3)原包2、3评审因素和标准
更正为包2评审因素和标准,包3评审因素和标准区分开(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3)包1: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宁远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13874646686(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莉
电话:19176886811(经本人同意公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帝北路83号五楼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0日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购置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及收储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23】0110103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
1)更正内容:
原内容 :开标时间:8月11日 上午:09:30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8月18日 上午:09:30
2)原内容:
1、包2、3评审因素和标准
主要产品性能 (9分) | 1.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体内具有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风道风管内具有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粮食出料口具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评审依据:提供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的“智慧用电探测器”在2000V施压下断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不发生闪络或击穿且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0.1mA的得2分;在2000V施压下断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不发生闪络或击穿且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0.05mA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 3.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的“智慧用电探测器”断开触头之间的冲击耐受电压>2.60KV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 |
更正为:
主要产品性能 (9分) | 1.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体内具有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风道风管内具有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粮食出料口具防腐蚀耐磨性能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评审依据:提供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的“智慧用电探测器”在2000V施压下断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不发生闪络或击穿且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0.1mA的得1分;在2000V施压下断开位置与闭合位置不发生闪络或击穿且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0.05mA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 3.所投主要产品“清杂机”的“智慧用电探测器”断开触头之间的冲击耐受电压>2.60KV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 |
3)原包2、3评审因素和标准
更正为包2评审因素和标准,包3评审因素和标准区分开(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3)包1: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宁远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13874646686(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嘉喆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莉
电话:19176886811(经本人同意公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帝北路83号五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