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16: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 ||
行政区域 | 金塔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 16: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 ||
预算金额 | ¥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兴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19425168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塔县新城区新文化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93772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7-4420999 | ||
附件: | |||
附件1 | 4af6b408-a16f-41ec-9b24-8c33e8e16238.pdf |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塔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1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3-1010
项目名称:2023年度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58.0(万元)
采购需求:对35家企业(化工企业、一般排污企业)进行废水(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等监测因子)、废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氢等监测因子)开展监督性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公告之日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资信良好或能证明供应商财务信誉良好的其他资料。(3)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免税企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当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01至2023-04-14,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塔分中心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4-14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04-14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地 址:金塔县新城区新文化街2号
联系方式:1879377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联系方式:0937-442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彦
电 话:1891942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