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cg-f202105310103
预算金额93.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F202105310103-1


采购人(全称):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F2021053101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 1 935002.89
 合计金额小写: 935002.89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叁万伍仟零贰元捌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物业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JCG-F202105310103

3、委托代理编号:HNZXC-2021-008

4、服务期限:17个月。

二、采购项目预算:9354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15 —— 2022-12-14

3.2 履行地点:浏河酒业地块(雅士林项目)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浏阳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109372709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安全秩序管理

维护公共秩序,门岗24小时执勤、闲杂人员进入控制、大件物品出入查验、邮件收发、包裹收发、报刊转发、协助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2)清洁卫生管理

包括厂区内共同用区域:道路通道保洁,垃圾收集和生活垃圾归集、公共区域卫生管理。

3)车辆秩序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有序停放,甲方如有活动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人员留足车位,有序停放,乙方负责门岗车辆出入控制,查验和上班时间外来车辆登记及上班时间门口通道疏导和厂区内车辆停放管理,但不承担车辆保管保险责任。

4)设备、设施管理

公共设施、设备养护和管理,电路、监控和照明等,维修服务内容和费用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协助公司创文创卫工作及疫情防控相关的通道通知、消毒管理等工作,协助公司相关科室做好临时人力用工等应急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安全秩序管理

1)员工统一着装,仪表端庄;

2)负责院内24小时安全护卫;

3)负责做好院内来客来访登记及零班车辆出入登记;

4)负责做好来客来访人员登记,咨询,引导;

5)负责做好院内来往车辆停放的指挥疏导工作;

6)及时做好大门、公共照明的开关,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工作;

2、清洁卫生管理

1)所有厂区道路清扫干净,无任何垃圾、明显污迹;所有宣传栏等标牌经常擦拭,没有灰尘,生活区垃圾每天清运1次。

2)门岗室窗户玻璃等每月至少2次。

3、车辆秩序管理

1)车辆停放有序、秩序井然;无堵车、乱停车现象,确保厂区通道畅通;维持厂房内交通秩序。

4、设备、设施管理

1)所有维护维修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符合行业要求。维护、维修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2)涉及维修材料、物资费用须列明清单及价格,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5、临时交办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做好大型活动、上级部门调研、上级部门临时检查

2)协助公司做好创文创卫及疫情防控相关等工作。

3)配合公司做好各项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备注:工作内容必须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至少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甲方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7、因项目需要调整服务期限,双方按实际服务期予以结算,乙方不得就此主张如何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范围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并根据甲方要求对物业费开支情况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要保管好物业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其他物资,确保其完好率,不得使之损坏或造成损失。物业相关设施、设备如须进行维修(含更换),及时出具维修方案及维修预算方案报甲方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再进行维修。乙方接到物业区域内维修需求时,必须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时间除外),及时排除妨碍,积极进行修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物业服务提出的意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做出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等,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

8、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

10、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书面警告或书面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书面警告或书面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7月15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管理成交价。

2、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总计

935002.89(17个月

(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伍仟零贰元捌角玖分元人民币整

3、按季度结算,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85(含)-100分,支付应付费用的100%, 70(含)-85分,支付应付费用的90%,60(含)-70分,支付应付费用的80%,60分以下,支付应付费用的70%,连续两季度70分以下,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4、季度物业费=项目费用总额(中标报价)/17个月*3个月考核确定的支付比例,同时以物业人员实际到岗天数据实结算。

5、物业公司须凭增值税发票申请费用支付。

6、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7、未确定服务单位的空档期[20211 1- 2021年714 中标合同签订日)的服务费用134508元,由甲方予以支付。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永安镇高新区滨海新干线2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荷花办事处唐洲银天佳苑F座1302.1301
法定代理人: 付浩 法定代理人: 何力军
委托代理人: 郭帆 委托代理人: 刘情
电话: 0731-82728090 电话: 0731-83684796
传真: 0731-82728090 传真: 0731-83684796

附件列表
  1. 浏河酒业地块成交结果公告.pdf浏河酒业地块成交结果公告.pdf
  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 浏河酒业地块最后报价.pdf浏河酒业地块最后报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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