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蒋王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空调及新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6.4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帆0514-80820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8
公告正文
蒋王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空调及新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关于蒋王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空调及新风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蒋王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空调及新风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28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蒋王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空调及新风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64282.12元

4、最高投标限价:864282.12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6-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2年6-2022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162022年0923 (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经办人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同时现金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2815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2815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一份正本,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次磋商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康先生 联系电话0514-87949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人:耿帆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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