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东门南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2-14 17: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乐亭县东门南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东门南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2}7-0207号(项目代码:2211-130225-89-01-302307)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乐亭县城区富康北路东侧,茂源街北侧,乐兴北路西侧(东外环西侧),宝丰街南侧。
2.2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43333.55㎡(折合65亩),总建筑面积114286.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222.68㎡;地下建筑面积28063.35㎡,建筑密度为19.38%,容积率为1.99,绿地率为35.92%,居住户数762户,机动车停车位785个(实际建设规模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包括11栋中、高层住宅(含地下室)、楼间商业建筑、地下车库,以及社区服务站、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文化活动站、公厕、警务室、消防控制室、开闭站、配电室、换热站、地下人防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含外网配套)等配套公共建筑。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完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结束为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平台使用费800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缴纳。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5日9:00时起至2023年02月21日17:00时止。
4.3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时间:2023年02月26日09:30 时前提出,发送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8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乐亭县乐安街道茂源街158号
联 系 人:梁明
电 话:133232939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联 系 人:刘月香、左钊
电 话:0315-2060006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证书(包括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13832326174、CFCA : 400-880-9888)的投标人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并直接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