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cg202310-0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坤0550-56311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来安县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项目二标包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acg20231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项目二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涉及投标人提出质疑(异议)途径的条款均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那个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30.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5)技术标暗标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均能反映投标人信息的。”
3、删除原招标文件中“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原招标文件中“四比较与评价6.1资信评审细则1投标企业实力2.评委会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首次通过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相应执业类别的各项国家能力验证(包括法医临床伤残程度、法医临床损伤程度、法医病理死亡原因鉴定、个体识别(血斑与唾液斑)、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图像真实性、油漆漆片成分比对检验、电子数据提取与分析等9项的结果记分,每项结果满意得2分,通过得1分,最高得1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度能力验证结果通知(补测结果不计入统计);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现修改为“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于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评价结果通知进行评审,每项评价结果“满意”得2分,“通过”得1分,最高得1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评价结果通知原件扫描件或网站查询的彩色截图。
注:验证评价内容参考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安徽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来安县中央大道
联系方式:1396595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3.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坤、程铸月、张军
电 话:13965956280、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