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对[350600]ZZYX[TP]2022002、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0]ZZYX[TP]2022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7774.7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57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575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11080199-其他医用材料 | 过敏原+总IgE | 1(批) | 否 | 试剂一:过敏原 一、采购需求概况: 1、采购标的:过敏原试剂采购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用于半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过敏原特异性IgE水平,临床上用于Ⅰ型超敏反应性疾病的体外辅助诊断。 3、采购标的数量:3000人份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等要求: 4.1 实现设备自动化操作。 4.2 实现数据结果连接我院LIS系统。 5、方法学: 免疫印迹法,即不同的过敏原模块包被在同一个反应体系中。 6、样本选择 血清或EDTA、肝素或柠檬酸抗凝血浆。 7、用血量:<1000uL 8、性能要求:敏感性≥85%,特异性≥90%,批内及批间重复性≥95%。 9、报告方式 有详细的半定量分析、浓度单位及分级报告,可以与医院LIS系统连接;汉化的检验结果并可以根据不同需求设 计报告单。 10、操作程序 实现自动化操作,至少含有三种温育方法可供灵活选择,一次同时可操作≥50人份,整体耗时≤3小时 11、检测项目 包含中国常见的≥19项过敏原,包含食入性和吸入性过敏原,且包被项目为常见过敏原,无额外罕见检测项目避免检测浪费。 12、服务 原厂技术服务。各主要城市设有办事处,以及各地专业代 理商服务。出现问题可实现24小时内响应。 总IgE: 一、适用范围 用于半定量检测人血清中总IgE抗体含量 二、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要求 1.每人份单独包装。 2.每人份检测位点1个位点 3.采购数量:7500人份 三、检测要求 检测原理:胶体金法。 检测时间:不高于15分钟/人份 四、有效期要求 产品有效期不少于2年。 五、售 后服务要求 1. 发生故障时,应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6小时内派员现场并排除故障。临床如对检测结果产生疑问,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6小时内指 定技术人员给予解答。免费提供检测设备。 | 4575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0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11080199-其他医用材料 | 真菌荧光染色剂 | 12000(人份) | 否 | 预期用途:用于真菌检查的荧光染色试剂 1.真菌荧光染色液,用于真菌检查的荧光染色。 2.原理为通过荧光素特异性标记真菌细胞壁β-多糖成分。 3.试剂应为单剂型,一步法操作。 4.试剂需含KOH溶解角质,不含有毒、致癌的伊文思蓝。 | 18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4772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7725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3-1 | A11080199-其他医用材料 | 检验试剂耗材 | 1(批) | 否 | 检验试剂耗材 序号 商品全名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 1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 40T 4 108 432 2 念珠菌(显色)平板 70mm 40 7 280 3 沙保罗琼脂平板 90MM 40 4.745 189.8 4 淋球菌琼脂平板 70mm 150 4.05 607.5 5 淋球菌指示剂(化学法) 25T 7 81 567 6 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 120T 30 108 3240 7 B192B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 250克 2 200 400 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型)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50T 8 336.0643 2688 10 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7cm 100 4.5 450 11 沙眼衣原体抗原检测试剂盒 20T 13 247 3211 12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TPPA 220T 4 1425.3 5701.2 13 沙保罗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斜面) 90MM*10 50 48.6 2430 14 校准血清 5ML 3 162 486 15 质控血清(中值) 5ML 7 162 1134 16 脂类多项检测用质控品 3ML 6 540 3240 17 快速革兰氏染色液-脱色液 4*250ml 1 380 380 18 乳酸酚棉蓝染色液 4*10ML 1 320 320 19 革兰氏染色液 4*250ml 3 307.8 923.4 20 快速革兰氏染色液-碘溶液 4*250ml 1 380 380 21 4097苏木素染液 500ML 1 420 420 22 4098伊红染液(水溶液) 500ML 1 120 120 23 4082A甲醇刚果红染色液 3*20ML 1 200 200 24 4087A爱蓝先染色液 2*20ML 1 380 380 25 4080A糖原染色液(PAS) 3*20ML 1 230 230 26 4125肥大细胞染色液(甲苯胺蓝法) 2*20ML 1 280 280 27 4090病理抗酸染色 4*20ML 1 150 150 30 支原体培养加药敏(包含解脲和人型支原体) 20T 20 307.5053 6150.1 31 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 7# 10000 0.225 2250 32 一次性培养皿 7cm 300 0.85 255 33 真空采血管 血沉 400 1 400 34 真空采血管 血常规 7000 0.69 4830 35 吸咀 8*71 2200 0.09 198 36 女性拭子 400 0.54 216 38 真空采血管 分离胶促凝 4000 0.69 2760 39 男性拭子 800 0.49 392 40 真空采血管 无添加剂 600 0.69 414 42 香柏油 5 25 125 43 移液器吸头 200UL 4500 0.15 675 44 冻存管 1.8ML 300 0.4 120 46 一次性末梢采血器(无痛弹簧采血针) 28G 1.8MM 50支/盒 2 50 100 合计 47725 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实验诊断试剂(TRUST) 1.用途:采用VDRL 抗原重悬于含有特制的甲苯胺红溶液中制成,供在白色卡片上进行试验,以检测血清或血浆中反应素用。可作为评估梅毒病人的诊断和疗效。 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诊断试剂 实验方法:凝集法 产品性能 1)特异性:阳性标准品的抗体效价相对于标准值在1管以内,阴性标准品在1:80(最终稀释倍数)下不会显示凝集图像。 2)灵敏度:阳性对照血清试验,抗体效价相对于标准值(最终稀释倍数1:320)在1管以内。 3)重复性:对于同一样品(最终稀释倍数1:160以上)重复进行5次测定,各抗体效价最大频数在+-1管以内 沙眼衣原体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型号:板型(独立包装) 样本要求:鳞柱状上皮细胞 (宫颈分泌物、尿道分泌物) 判读时间:≦15分钟 方法学:胶体金法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型)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 1.产品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产品注册证; 2.功能要求: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全血中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型)抗体 3.检测原理:双抗原夹心法。 4.产品规格:每人份独立包装 5.储存条件及有效期:2-30℃干燥处保存,有效期不少于(可包含)18个月 6.判定时间:30min内可以进行结果判定; 7.性能考评:参加HIV试剂临床质量评估,《全国艾滋病病毒抗体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报告》中灵敏度≥100%,特异性≥99.3%,功效率 ≥99.5%。 | 47725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82549.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2549.7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4-1 | A11080199-其他医用材料 | 血球、生化、特定蛋白、尿液试剂 | 1(批) | 否 | 药品名 称 规格 单位 量 单价 总价 适用机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丙氨酸底物法) 40ml*3/20ml*3 盒 2 149 298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试剂盒 45ml*3/15ml*3 盒 3 2072 6216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高密度脂蛋白 45ml*3/15ml*3 盒 3 1221 3663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40ml*5/10ml*5 盒 1 394 394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尿素测定试剂盒 40ml*5/10ml*5 盒 1 256 256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尿酸测定试剂盒 40ml*5/10ml*5 盒 1 295 295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葡萄糖测定试剂盒 40ml*3/20ml*3 盒 3 111 333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40ml*3/20ml*3 盒 2 149 298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直接胆红素 40ml*5/10ml*5 盒 1 218 218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总胆红素 40ml*5/10ml*5 盒 1 256 256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总蛋白测定试剂盒 45ml*6 盒 1 96 96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胆固醇测定试剂盒 50ml*6 盒 1 382.5 382.5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甘油三酯 40ml*5/10ml*5 盒 1 616.25 616.25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 45ml*3/15ml*3 盒 2 2983.5 5967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肌酐测定试剂盒 (肌氨酸氧化酶法) 45ml*3/15ml*3 盒 1 1545.3 1545.3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载脂蛋白B测定试剂盒 45ml*6 盒 2 1904.85 3809.7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载脂蛋白AI测定试剂盒 45ml*6 盒 2 1904.85 3809.7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 40ml*5/10ml*5 盒 1 276.25 276.25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生化清洗液 500ml 盒 4 238 952 优利特系列生化分析仪: 8031、8210、8400 白细胞分类染液 42ml*3 盒 3 3542 10626 适用于SysmexXS系列血细胞 分析仪 白细胞溶血素 5L 盒 5 1243 6215 适用于SysmexXS系列血细胞 分析仪 血红蛋白溶血素 500ml*3 盒 4 1429 5716 适用于SysmexXS系列血细胞 分析仪 血球仪质控品(中值) 1.5ml 瓶 10 375 3750 适用于SysmexXS系列血细胞 分析仪 血球仪稀释液 20L 桶 20 168 3360 适用于SysmexXS系列血细胞 分析仪 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 (散射比浊法) 250测试/盒 盒 6 3013 18078 普门PA600 尿试纸条11F 100T/筒 筒 10 203 2030 URIT-1500/1530/1600/1610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尿液分析清洗液D21N 500ml/瓶 瓶 3 631 1893 URIT-1500/1530/1600/1610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一次性尿管(带锡纸塞) 带锡纸塞 个 1000 1.2 1200 合计 82549.7 | 82549.7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包4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特定条件 描述: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特定条件 描述: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特定条件 描述: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特定条件 描述: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本合同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17 15:27至2022-11-2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2-11-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4号
联系方式:0596-2032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8号办公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13605082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晓珍
电 话:136050828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漳州永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