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区时花种植和养护服务资格招标项目(包一)(包二) |
采购编号 |
HYGPC2016TP05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一: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陆仟伍佰伍拾陆元整(¥2,956,556.00元 ) 包二:人民币贰佰肆拾萬肆仟贰佰柒拾叁元整(¥2,404,273.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年8月16日 |
评标日期 |
2016年9月13日 |
要求 |
详见该项目(2016年8月16日)招标公告 |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包一详细评审内容
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有11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合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贤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 河源市金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河源市恒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7. 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11.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递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有4 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3.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谈判的供应商4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3.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有1家, 1.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不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洒水车行驶证已过了检验有效期。 2.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洒水车行驶证已过了检验有效期。 3.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没有提供洒水车行驶证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本次采购项目依法废标处理。
包二详细评审内容
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有11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合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3. 河源市贤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 河源市金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河源市恒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7. 东莞市太龙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广州广荔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11.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递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有4 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3.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谈判的供应商4家,分别是: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3.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有1家, 1. 河源市东江园林工程公司 不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1. 河源达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洒水车行驶证已过了检验有效期。 2. 河源市丽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洒水车行驶证已过了检验有效期。 3.龙川县绿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星号条款,没有提供洒水车行驶证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本次采购项目依法废标处理。 |
包一项目中标人 |
依法废标 |
包二项目中标人 |
依法废标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刘和平(民主推选评委主任) 成员:林育红、张耀明、李文辉、史福厚、何俊翘、潘伟平(采购人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
委托单位名称: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委托单位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762- 3327998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62-382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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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0762-3388372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