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27-838519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机电设施交工验收质量专项检测服务
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对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机电设施交工验收质量专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管辖路段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项目(二期)工程全长12.01km,主线共设桥梁9737.5m/7座,设互通式立交1处(东山互通)、毛陈收费站及东山匝道收费站各1处、连接线0.996km。主线采用路基宽度26 m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
2.2询价范围
负责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机电设施交工验收质量专项检测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主线12.01km、2个互通(东山互通,含5条匝道;焦湖互通,含2条匝道)、不包括连接线0.996km的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低压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等五个分部工程。检测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基本要求、外观检查、工程实体抽检及内业资料审查,检测频率需满足交工验收的规定要求,且不少于检测清单数量。
2.3本次询价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名称为:QXJDJC-1合同包。具体检测内容详见检测清单。
检测清单
序号
分项工程
安装数量
抽检数量
备注
1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28
9
 
2
可变标志
7
3
 
3
光纤数字传输系统
2
2
 
4
入口混合车道设备及软件
4
3
 
5
出口混合车道设备及软件
8
3
 
6
ETC专用车道设备及软件
9
3
 
7
收费站设备及软件
2
2
 
8
内部有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
2
2
 
9
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
2
2
 
10
ETC门架系统
2
2
 
11
照明设施
4
3
 

2.4计划工期:2023年5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机电交工验收完成。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询价公告附件。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4. 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询价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报名标段(合同包)下载招标(询价)文件,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在开标后向供应商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询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28日10: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分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毛陈镇孝武大道6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12-2332560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0层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7-83851978
附件: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具备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注: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定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3、如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供应商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的机电设施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机电设施工程)。

注:1、业绩证明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或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表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应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签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QXJDJC-1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QXJDJC-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机电设施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机电设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机电设施质量专项检测工作或者1条高速公路的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机电设施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证(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彩色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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