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批临街店面租赁权
金额
307.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0jx01002583
预算金额307.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市德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36995187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批临街店面租赁权

项目编号: JY20JX01002583
项目名称: 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批临街店面租赁权
标的名称: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5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71,361.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7、108、109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挂牌价365,485.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108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68,048.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10、111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挂牌价249,075.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农贸市场A10号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43,964.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栋101、102号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117,804.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6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71,361.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4#101、102、103、104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挂牌价449,464.00元
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114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挂牌价90,024.00元
莲塘镇斗柏路489号(原农业银行)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挂牌价1,547,278.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0年10月2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0年11月13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307.3864万元。
二、项目概况:
挂牌价为各标的租赁期间(五年、八年)的总租金。即以各标的评估价(年租金)为基础,从第二年开始,年租价值在上一年度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3%递增,累计计算后得出挂牌价(四舍五入取个位整数,不保留小数位)。标的明细具体如下:
标的1: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栋101、102号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总面积约为92.44平方米,整体出租,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11.7804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5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原租赁招牌为“芙蓉兴盛”。
标的2: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5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面积约65.88平方米,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7.1361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
标的3: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6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面积约为65.88平方米,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7.1361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
标的4: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07、108、109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总面积约为214.04平方米,整体出租,八年总租金为人民币36.5485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1万,原租赁招牌分别为“景远实业有限公司”、“旭昇汽车美容中心”。
标的5:城南幸福庄园小区1#110、111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总面积约为145.87平方米,整体出租,八年总租金为人民币24.9075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
标的6: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108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面积约为62.81平方米,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6.8048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4 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
标的7:城南幸福庄园小区2#114号1-2层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面积约为83.12平方米,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9.0024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8 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5万,原租赁招牌为“幸福批发部”。
标的8:城南幸福庄园小区4#101、102、103、104号1-2层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总面积约为263.25平方米,整体出租,八年总租金为人民币44.9464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9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1万,原租赁招牌为“赣湘逢原味坊”。
标的9:城南幸福庄园小区农贸市场A10号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面积约为11.5平方米,五年总租金为人民币4.3964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0.9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0.2万。
标的10:莲塘镇斗柏路489号(原农业银行)店面房屋八年租赁权,面积约为290平方米,八年总租金为人民币154.7278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2万。
三、免租装修期约定:无。
四、当前租赁状态:本项目各标的原租赁合同均已到期,标的二、标的三、标的五、标的六、标的九、标的十当前空置,其余标的当前均为不定期租赁中。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应分别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公示样本);
2.本次挂牌项目均按实际现状出租;
3.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本次挂牌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等详见深国房评字第评字第20011152020080007《评估报告书》。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竞买本项目各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全部租金价款(即五年总租金)或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第一年度至第五年度总租金(每年租金平均计算)和相应的租赁押金,以及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后,由出租人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
本项目标的一、标的七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均仅享有原租赁房屋的优先承租权(以下简称优先权),其它标的均无优先权人。
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包括网络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如有否决意见将通知意向竞买人(信息披露期满日至网络竞价开始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允许意向竞买人书面申辩,但是否采信认定以评审小组意见为准。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公示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2.本次出租面积以本信息披露的面积为准。竞买人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但不影响成交价。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最终以本信息披露中的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承租人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按《房屋租赁合同》(公示样本)签订租赁合同,五年租期的须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全部租金价款(即五年总租金)和交纳相应的租赁押金;八年租期的须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第一年度至第五年度总租金(每年租金按八年总租金平均计算)和交纳相应的租赁押金,剩余租金由乙方在五年租期届满的前三个月向甲方指定账户缴清后续租金价款(即三年租金,每年租金按八年总租金平均计算)。不按约定支付各款项者或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者视为违约,出租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出租标的;因违约给出租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交易机构产权交易费和竞价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在优先扣除出租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手续费和竞价服务费后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仍有权追偿。
4.本次招租的各标的房屋,空置的标的由出租方负责在承租人按挂牌约定交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三日内以现状交付出租房屋于承租人;有原承租户的标的在成交次日起15天内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并交付房屋,承租人不承担清场费用。如原承租人成交则不需要清场。
5.本项目店面房屋租金为出租方净得收益,因资产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应缴纳的税费等)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6.本项目标的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有污染、违法违禁及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商业项目。
7.交易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
①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均按租赁经营期租金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承担的该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②产权交易佣金按租赁经营期租金成交总价的1.6%计算,由承租人承担;
③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佣金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件、相关规则、流程和交易须知。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91-87876600
经纪代理机构:南昌市德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公司联系人:黄女士、龚女士 ,联系电话:13699518720、18979126602
交易中心承办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791-85988962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86212003 电子印章:0791-881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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