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结果公告
金额
3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600-03905
预算金额36.9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0415-21753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洋0415-2199688
中标公司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600-03905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市辖区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14号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69,000(元)
评审总得分:79.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含工程监理服务及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包含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提供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 、施工阶段监理 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1.4 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 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7 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 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 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 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并通报 建设单位。 1.14 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5 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6 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7 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服务要求:6.1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 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6.2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6.3 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 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6.4 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5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艺、王清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5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5-217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洋
电 话:0415-21996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磋商文件--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2.其他:一致性承诺函.png
3.其他:响应函.png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市辖区辽宁省丹东市滨江西路14号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69,000(元)
评审总得分:79.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含工程监理服务及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包含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提供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 、施工阶段监理 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1.4 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 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7 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 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 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 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 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并通报 建设单位。 1.14 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5 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6 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7 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服务要求:6.1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 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6.2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6.3 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 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6.4 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5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艺、王清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参照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5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28号
联系方式: 0415-217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洋
电 话:0415-21996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磋商文件--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社会福利院原址新建精神卫生康养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含项目管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2.其他:一致性承诺函.png
3.其他:响应函.pn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