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
金额
33118.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zfcg202112046
预算金额3311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16 16: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智能超声水表采购综合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PTZFCG202112046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

预计数量(实际以业主下达任务为准)(万台)

水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

轮换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

总价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招标内容及

要求

1

第1-3年

DN15

(带阀)

38.2

564.70

282.30

331187500.00

300

详见第五章

DN20

(带阀)

0.65

618.00

309.00

DN25

(带阀)

0.15

714.70

357.30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备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运输、搬运、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产品检验检测、首次强制检定费、安装费(含表前表后各种配件安装)、税费、NB卡及流量费、水表定期巡检、通讯网络、软件编制、接入、维护及免费升级换代、故障及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期的维护维修所需人员费用、车辆、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产品说明书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等与水表安装、运行维护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每批次采购货物使用时限达到6年后均须进行轮换,水表轮换价格包含轮换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费、材料费(不含砂、石子、水泥)、安装费(含旧表拆卸费用)、人工费(含搬运费、装卸车费)、运费等轮换水表所需的一切费用。

2)采购数量:数量按年度实际使用量。中标人按采购方实际需要分批次进行供货。

3)合同期限:本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单次供货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单为准。每批次采购货物服务期均为十二年,从中标人所供货物通过属地计量检测部门首检合格之日起开始满十二年为止。

4)供货要求: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分批次不分数量进行供货。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不包含轮换产品)、原品牌、原厂家、原产地生产的;

6)投标报价

A投标人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自身潜力自行报价并将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按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报价。

B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C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不得将同一合同包内容拆分进行投标报价,拆分投标报价、漏项报价、同一合同包两个(含)以上报价无效。

[if !supportLists]7)[endif]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31187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8)中标人应对所提交的投标材料,包括声明、检测报告、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上午08时30分00秒。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万元整。

8.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3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4-5026936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 系 人:李卉、林腾、林游

联系电话:0591-8755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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