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二公局五公司平岑高速公路第五分经理部高标号碎石、河砂公开询价采购
金额
66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00000061216
预算金额6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勇181825274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二公局五公司平岑高速公路第五分经理部

高标号碎石、河砂公开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JH00000061216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广西自治区平南-岑溪高速公路(北段)LJ5 标项目采用PPP的投资模式,项目投资6.6亿元,本标段起于金鸡北枢纽,止于北流河南岸水岸村,主线全长8.65km,其中路基总长6.33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00 km/h,设置金鸡北枢纽与贵梧高速相接,金鸡互通一处,主线桥梁8座,桥梁总长2323m(含284m跨的北流河钢管混凝土拱桥),匝道桥梁7座,桥梁总长759m,共计761片预制T梁,路基挖方约262万方,填方约166万方,涵洞37座,长1365m。

二、询价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材质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碎石

辉绿岩

5mm-10mm

615

 

2

碎石

辉绿岩

10mm-16mm

1435

 

3

河砂

 

 

1368

 

4

合计

 

 

 

3418

 

询价说明:1.该表中含税到场单价并且写明税率   %,为卖方交付买方货物及服务等的含税到场单价,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运杂费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加工、机械、劳务、服务、运费、质检、装货、损耗、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2、含税到场单价为含税单价,实际供货时,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采用运输发票单独提交买方),即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如有调整,以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3、若投标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投标报价表附注中明示,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缴纳: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结算:甲乙双方每16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需提供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如因材料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6个月内)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验收: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过磅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乙方供货到场后,根据相关检测规定需要抽检的碎石、机制砂,根据试验检测相关规定进行抽检,检测过程中损耗不计入结算数量内。机制砂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2%,超过部分根据检测结果结算,相应数量在验收时扣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0日12:00分至2023年7月2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7月24日14时0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3、开标

3.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

3.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地点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五、联系方式

本次询价的一切函电请按下列地址、人员及通讯号码联系:

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第五分经理部

   :广西梧州市藤县金鸡镇大坟村

人:刘勇

联系电话:18182527444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029-89560656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平岑高速公路第五分经理部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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