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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2017年5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苏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金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用无人机研发项目”建设项目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文件名称:关于对江苏金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民用无人机研发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文号:坛环开审[2017]33号
3、时间:2017年5月25日
二、权利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该许可事项如有异议或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许可决定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时限内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金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时限内直接向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82690635/82360631
2、电子信箱:jtjjkfqhbk@163.com
3、通讯地址: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邮编:213200
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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