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速公园里项目乡镇墙体广告制作比选文件候选人公示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202307120938/01
预算金额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速公园里项目乡镇墙体广告制作比选文件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W202307120938/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高速公园里项目乡镇墙体广告制作比选文件
标段/包编号:FW202307120938/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审时间:2023-07-20
公示开始时间:2023-07-20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7-24 06:00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高速·公园里项目乡镇墙体广告制作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高速·公园里项目乡镇墙体广告制作    项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在  芜湖高新置业项目三楼会议室   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安徽众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选报价: 72850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芜湖聚优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参选报价: 84600 元);
公示期:自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4  时  00 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芜湖高新置业项目      提出。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553--5615726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众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芜湖聚优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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