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采油一、三、六厂光伏项目所需光伏组件采购
金额
9874.2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wzgk0801
预算金额987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宇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鹍鹏0459-57271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采油一、三、六厂光伏项目所需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ZGK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规划总装机容量为87.53MW,分布在三个采油厂,包括大庆油田采油六厂喇嘛甸油田低碳示范区建设工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3.78MW;大庆采油一厂南一区西东块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8MW;大庆采油三厂第二作业区新能源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5.75MW。
其中采油一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550Wp共18000400Wp,采油三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 650Wp~670Wp共25639680Wp、单晶单面单玻组件650Wp~670Wp共105600Wp,采油六厂需求单晶双面双玻组件550Wp共43786600Wp;其他技术条件详见《光伏组件技术规格书(0版-供招标)》。
本次招标为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从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之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大庆油田采油一、三、六厂光伏项目施工现场。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2.7标段划分:标段一:单晶硅电池双面双玻组件 550Wp光伏组件采购  估算金额9874.24万元(不含税);
标段二:单晶硅电池双面双玻组件650Wp~670Wp光伏组件和单晶硅电池单面单玻组件650Wp~670Wp光伏组件采购  估算金额4056.7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且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以在www.cnca.gov.cn网上核实为准,发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的第三方认证并提供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 中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T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GC)、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简称TUV莱茵)、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 Veritas,简称必维)、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简称TUV南德)、美国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美国UL)、加拿大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简称加拿大CSA)的其中之一。第三方认证报告中必须明确而清晰的体现出认证机构的名称、认证机构公章、 认证日期或有效期限。(提供复印件)。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制造商自我声明认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光伏组件生产经验,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应是完整的、成熟的设备。(投标人必须提供三年以上生产光伏组件的销售合同及相应的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或被代理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09:00:00至2023年3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4月 10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标段一:招标机构将收取投标人80万元投标保证金;标段二:招标机构将收取投标人8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安鹍鹏
联系电话: 0459-5727140
电子邮件: ankunpeng@cnpc.com.cn
 
招 标 人: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宇   
联系电话: 0459-539213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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